1、承租方自《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按照最终成交价3个月租金核算)。出租期限6年,3个月装修免租期,第二年起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三年起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4%,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核第六年租金按照第四年租金执行。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支付租金。出租方根据实际租金金额出具增值税发票。
2、装修费用及维修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在取得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租赁商业区后可在不破坏整体结构、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自主对该商业区进行装修和改造。合同期限届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解除、终止合同时,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装修补偿或赔偿的请求。其它承租方添置的设备,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时归承租方。搬迁期限为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如逾期不搬所有财产视为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不能继续履行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押金;因拆除或改造,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5、出租方对该商业区属整体性出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对该楼层现有基础上改动或增加任何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承租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订时,出租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应和安全的状态,承租方在签订本协议并接受租赁房屋时应当仔细检查。承租方若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故障或房屋上搁置物、悬挂物、粘贴物存在危险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进行修缮。租赁房屋交接完毕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在于承租方,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未及时发现或未通知出租方进行修缮等原因造成侵权,或房屋上搁置物、悬挂物、粘贴物脱落、坠落造成承租方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受伤或财产受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对于承租方装修、改建和增设部分出租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6、承租方对该商业区有自主经营权,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分租,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向外提供担保,抵押。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转包租赁标的物, (略) 或合资公司使用,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征得出租方同意,此合同只针对承租方。承租方不得更改商业区经营性质,必须以三星或三星以上的标准来装修。如若发生转租、转包情况,产生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租赁期间,承租方经营商业区产生的费用,如:管理费、装修费、维护费、水费、电费、卫生费、排污费、网络通讯费、闭路电视收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综合服务楼的经营证照,做到承租人和经营者一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收取。承租方经营商业区产生的费用,如:管理费、装修费、维护费、水费、电费、卫生费、排污费、网络通讯费、闭路电视收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出租方因商务接待或会议接待而需使用承租方宾馆时,承租方应优先考虑出租方需求,出租方有优先权。商业区停车场由承租方使用,停车场相关管理人员由承租方进行配备及管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8、承租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综合服务楼的经营证照,做到承租人和经营者一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9、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不能继续履行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因拆除或改造,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10、若出租方因商务接待或会议接待而需使用承租方宾馆时,承租方应优先考虑出租方需求,出租方有优先权。
11、商业区停车场由承租方使用。停车场由承租方进行配备及管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12、承租方不按期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承租方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未尽事宜按照发布的租赁合同执行。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签约。
14、标的查看联系人:阳女士电话:*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