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会昌县周田镇大坑村、新圩村、上坝村管辖范围,矿区面积0.9672km2。项目采用直井和水平井组合的定向钻进连通水采法作为采矿工艺,单井对流作为辅助工艺。生产原料仅用淡水,形成的产品为卤水(液体盐),卤水采用长输管道进行密闭运输。项目环评设计采输卤374万m3/a,采输卤总长度19300m,其中采集卤管网15500m,输卤管网3800m,输卤管网采用DN400PN1.0玻璃钢管,输卤管网及淡水管网各1900m。设计输卤管网建设路线为:采卤中心-黄狗坑南一下官罗岭北一园墩仔南一连接点,线路总长度为1900m。实际项目分期建设,本期即一期工程建设卤井14口,规模为采输卤228万m3/a,建设采输卤线路实际总长度11285m,其中采集卤管网11285m,采卤线路为棕田采区-棕田桥-新圩桥-采卤中心,输卤线路利用“60万吨/年真空制盐项目”原有输卤线路,即采卤中心-连接点-厂区。一期工程建设分散的卤井阀门控制室2个,1号控制室为401~406井,2号控制室为407~414井。项目采卤中心(包括泵房、淡水池、配电房、综合办公室)等均依托“60万吨/年真空制盐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以会昌县周田镇棕田盐矿(周田石盐矿床)为开采对象,设计服务年限21.1年,矿采矿证编号:C**,属于新建性质,公司委托四川锦绣 (略) 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了《江西 (略) 374万m3/年采输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取得原会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 (略) 374万m3/年采输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会环审字[2019]5号)。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一期工程开始调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总投资为5872.67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50万元,占总投资的9.3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 (略) 年374万m3/a采输卤(一期)项目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环保设施、相关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中设计输卤管网建设路线为:采卤中心-黄狗坑南一下官罗岭北一园墩仔南一连接点,实际采卤线路为棕田采区-棕田桥-新圩桥-采卤中心;项目环评中采输卤总长度19300米,其中采集卤管网15500米,输卤管网3800米,实际采输卤总长度11285米,其中采集卤管网11285米,输卤线路依托“60万吨/年真空制盐项目”原有输卤线路,即采卤中心-连接点-厂区。采输卤线路变更未导致环境保护目标新增,未导致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增加。
项目采卤中心不再建设,依托原采卤中心相关设施。
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
项目采取全封闭式地下溶矿开采工艺,在采空移动范围内布设了地面沉降监测点,建立地面沉降监测体系;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了植被恢复;编制了《会昌县周田镇棕天盐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取得会昌县水利局的批复:会水里水保字[2021]10号;对矿区南部埋设采卤管网时挖损和建井完毕的钻井井场所占用的土地编制了《棕田盐矿恢复治理与复垦方案》并实施了复垦。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定期洒水等抑尘,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
(三)废水
项目施工期井场内设置循环水池和事故水池,做到施工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完成后的循环水送采卤中心,作为采空区回填用。运行期生活废水依托原采卤中心相关设施。
(四)噪声
项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泵房采用封闭式结构建筑隔声,采卤中心周围及主要道路设置绿化隔离带,以美化环境和吸收、隔离噪声。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为生活垃圾,采卤中心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机械维修 (略) “真空制盐项目”危废暂存间。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运行期间定期监测地面沉降,确保采卤区域安全。
2.地下水保护措施
卤井套管采用高质量石油套管,同时确保固井质量,防止套管穿孔卤水污染地下水;卤井服务年限到期后,将采用井下爆破及井管内外注水泥浆封堵方案对卤井进行处理,防止地下溶腔残余卤水污染地下水。采卤中心和矿区布设沟渠,采卤中心地面均已硬化,在采卤矿区域布设5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江西 (略) 对该项目生态恢复情况进行验收调查及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调查,验收调查单位于**日-26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调查和现场监测。
(一)生态环境保护
经过定期及不定期监测,项目建设未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二)噪声
验收监测/调查期间,老采卤中心南西北三个方位厂界噪声(东侧与其他建筑相邻,无法监测)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中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地下水
矿区东、南、西、北及中部设置的5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的pH、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监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二)环境噪声
矿区范围环境噪声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验收调查结果,项目生态恢复措施按进度逐步落实,噪声能达标排放;运行期无工艺废气产生,生活废水依托原采卤中心相关设施;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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