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湖北 (略) 、 (略) (略) 税务筹划机构的公告
2024年8月19日, (略) (略) (略) 决定受理湖北 (略) 、 (略) (略) 预重整。 (略) 财务状况,明确资产价值,降低交易成本,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利益,临时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选聘税务筹划机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 (略)
湖北 (略) 成立于2004年, (略) (略) 19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13C,注册资本5,(略),法定代表人李祖刚,经营范围为利用自 (略) 供水系统工程、 (略) 、商贸、环保科技项目的投资,及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从事相关产业项目投资。
(二) (略) (略)
(略) (略) 成立于2004年, (略) (略) 19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925,注册资本6,(略),法定代表人李祖刚,经 (略) 供水、销售及其相关业务。
(三)临时管理人已经 (略) (略) 申请对 (略) 进行实质合并预重整,债务人企 (略) 受理实质合并预重整决定书为准。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
1.解答临时管理人及债务人企业日常税务业务问题,排查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涉税风险、核查税款债权,协助完成预重整期间及重整期间的涉税事项办理;
2.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法规及相关实务操作要求,配合临时管理人对交易框架设立和搭建过程中涉税事项进行梳理,分析、测算税务成本,提出税务建议,论证 (略) 径,出具税务筹划方案及 (略) 径税务分析报告,开展相关税务申报及备案等。
3.就预重整、重整中有关税收事项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并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以获得相关支持,以及其他需税务筹划机构协调沟通的工作事项。
4.根据债务人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实际情况,完成临时管理人提出的需要税务筹划机构协助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签署聘任合同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止。
三、意向税筹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3年以上,近3年连续正常执业,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选机构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业绩资格条件
1.意向税筹机构至少拥有5例重整案件税务筹划经验;
2.意向税筹机构具有为文旅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经验的优先。
(三)团队成员要求
1.项目现场负责人至少拥有4例重整案件税务筹划经验;
2.团队成员具备卓越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 (略) 、 (略) 、各地工商等外部资源进行沟通、协调,推动项目的落地。
3.团队成员有良好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牵头与其他中介机构及内部团队等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工作能够梳理开展。
4.参选机构拟指派项目驻场办公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能够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应工作;
四、投标报价
1.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投标材料进行评选,并采用二轮竞价的方式评选,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2.报价中应当包含增值税及差旅费,投标人的报价在投标过程中应为固定金额或固定上限金额,二次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
3.为保证评估工作质量,临时管理人不接受恶意低价,请各投标机构合理报价。
五、报名要求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相关内容,按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确认报名函(见附件一)
2.参选机构介绍(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业绩及案件经验等);
3.参选机构重整有关经验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业务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的文件);
4.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湖北 (略) 、 (略) (略) 的认识评价、工作重点、工作方案、派驻人员安排及分工、工作流程表、工作计划时间表以及确保工作质量的相关措施等);
5.报价方案(其中报价金额需要明确数额,该报价为包干价,包含因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6.承诺函(见附件二);
7.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略) 章程复印件;
(3)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出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7)拟派出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如有)具有承办重整案件相关工作经验的人数及证明材料;
(8)联系函(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
(9)保密承诺函。
(四)参选文件的准备要求
1.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机构公章,《确认报名函》《报价方案》《承诺函》《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所有文件均应密封装卷,其中《报价方案》需单独密封,所 (略) 需要加盖公章;
参选机构应提交一式八份的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所有文件应进行扫描并刻制光盘1份,密封至正本中。
六、遴选安排
(一)参选文件的提交
参选机构应最迟于2024年12月6日17:00时提交《确认报名函》及密封的参选文件。申报机构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提交时间以临时管理人收到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文件均需要密封,且密封条上需要加盖机构公章(骑缝)。未密封的文件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联系人: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略)
收件地址: (略) (略) (略)
(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选机构的评选
有两家以上参选机构报名的,临时管理人将组织现场评选会议进行遴选,各参选机构应委派人员(需携带本机构全部参选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述标。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最终按照合计分数最高者确定中选机构,合计分数第二名、第三名作为备选机构,中选机构及备选机构由临时管理 (略) (略) (略) 备案。如中选机构中选后不能提供相关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本公告要求,由备选机构依次递补。
仅有一家参选机构的,不再组织现场评选会,由临时管理人与参选机构磋商谈判。
七、其他说明事项
1.若临时管理人对于本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参选机构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公告形式通知参选机构;
2.若参选机构或相关方对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有不同理解, 临时管理人将基于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解释。
特此公告!
湖北 (略) 临时管理人
(略) (略)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