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公民张衍楚/李小明、杨阳/李兆雄/林 (略) 春城街道春州大道的4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依法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规划公开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规划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主要图件:张衍楚/李小明、杨阳/李兆雄/林芬4宗用地规划方案
规划内容:
4宗用地 (略) 春城街道春州大道。
拟规划:①,用地单位:张衍楚,用地面积111.8平方米,限建五至七层,允许东北面飘阳台1.5米,西南面1.2米,西北面1.3米,其余方向禁飘阳台。
②,用地单位:李小明、杨阳
③,用地单位:李兆雄
④,用地单位:林芬;②、③、④用地面积均为111.15平方米,限建五至七层,允许东北面飘阳台1.5米,西南面1.2米,其余方向禁飘阳台。其余规划条件具体详见《张衍楚/李小明、杨阳/李兆雄/林芬4宗用地规划方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8日
以上内 (略) (略) 站http://**.cn 或通过电话(0662-*)查询。
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陈述或申辩(或在五日之内提出听证申请),反映情况的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略) 核对情况,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