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县2022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水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45号)精神,已遴选一家企业,由于在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现重新面向建宁县区域内公开遴选1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注册组织在建宁县辖区 (略) 、专业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遴选程序:
建立以渔业科技服务为主,打造一个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1、申请认定渔业科技社会化组织,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县农业农村局水产站提出申请,提交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见附件)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须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2.县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合格,上报局党委研究,研究通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再予以认定为2022年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具备的条件:
能通过开展“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科技服务,建立“田间学堂”等方式开展的宣传,能协助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做好相应的内页资料。服务期限1年。自即日起至2022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结束为止。
1、组织机构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申请为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有一定的实体经济和科技示范引领作用,能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培育水产养殖科技示范主体。
3、 (略) 级以上科研教学单位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合作;
4、有一定的办公条件和办公设备;
5、组织机构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具有科技服务的条件。
四、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履行的职责:
1、做好2022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实施全过程的业务工作。具体是农技推广APP资料的收集、上传;体系培训任务的完成;并 (略) 年终绩效考核和年终项目验收等一系列材料的准备与整理。
2、组织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1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上;
3、协助做 (略) 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
4、协助做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相关工作。
5、在融媒体宣传展示1次以上;
6、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组织机构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
五、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省局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助。对服务优秀的企业,下一年给予优先倾斜。
六、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宁县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与市级 (略) 校(所)对接合作的协议等。
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天内,将申报基地相关材料报送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建宁县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5日
建宁县2022年度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
—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名称 | 法人 | |||||
地址 | ||||||
负责人 | 手机 | 电子 邮箱 | ||||
服 务 内 容 | ||||||
(略) 级以上技术指导单位 | 联系专家或指导员 | |||||
申请 单位 意见 | 本企业申请列入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将认真履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水产站审核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