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密闭带式输送系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密闭带式输送系统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密闭带式输送系统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密闭带式输送系统,实现原燃料的封闭输送,项目年原燃 (略) 理量约*吨。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受卸系统(包括码头受料斗与码头受料胶带机通廊)、转运调度系统(包括A1~A6转运站)及辅助生产系统(包括料场1#电气室、料场2#电气室、综合水泵房、A3A4转运站除尘设备、A6转运站及供料系统除尘设备等);主要设备包括:胶带机、除尘风机、雾炮机、除尘器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825.6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40.*千瓦时,压缩空气消耗量不高于183.*Nm3,新水消耗量不高于22.*立方米,原料准备工序 (略) 理量综合能耗不高于0.2799 kgce/t。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给揭 (略) (略) (略) (略) 留存,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我们将适时对本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揭阳高新技术产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