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4年第6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选房公告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共计9户居民 (略)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取得《 (略)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确认通知书》。按照安排,我中心定于2024年11月14日开展集中摇号选房会,现将该批次选房配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取得《 (略)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确认通知书》的9户保障家庭。
二、配租房源
根据保障家庭申请需求,该批次可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4套,配租房源在“华逸馨苑”“惠民居”“ (略) ”。房源详情请登# (略) (略) (http://**_index.shtml)查询。
三、选房时间
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00——12:00(9:40开始签到,10:00会议正式开始)。
四、选房地点
(略) (略) 1336号(华逸馨苑)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选房规则
(一)选房当日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兼顾老弱病残的原则,结合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户型、数量、申请时段等因素,拟定本次配租方案:一是保障对象为一人户的,原则上只能选择套一户型,在分配房屋时没有合适房源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套二户型,后期有合适房源时可申请调换;二是廉租保障对象一人户原则上只能选择40㎡以下户型,在分配房屋时没有合适房源的情况下,可选择大于40㎡的户型,后期如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可申请调换;三是房源为64㎡原则上只保障家庭申请对象。
(三)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此次集中摇号选房的,可在选房时间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待当日集中选房对象选房完毕后另行选择剩余房源;从选房时间次日起5个工作日仍未参与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选房人为保障家庭主申请人,若主申请人不能参加的,需由主申请人出具书面委托书指定一名共同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选房人;若需委托申请人之外的其他人代为选房的,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二)选房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略)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确认通知书》原件。受委托选房人除需要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持委托书原件、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选房人准时到选房地点签到,签到后按抽签取得的顺序号依次选房。
(四)选房人在房源选择表上签字确认后按要求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特此公告。
(略) (略) 房产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