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答疑书04号
致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统一作出答疑如下:
问题1:答疑书01号问题20回复中要求602-1-a与410-6-c全部报价,且报价金额须一致,但是清单中602-1-a-3的工程量为643.80,410-6-c-3的工程量为643.85,因为工程量不一致,导致报价金额不一致,请明确两处工程量是否需要修改,修改为多少?
答:不需要修改,单价一致即可。
问题2:清单说明中2.15 本工程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是在现场拌制还是购买成品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单价不作调整。答疑书01号中问题42如下图所示,对商品砼进行调价,前后表述不一致,请问水泥混凝土采用现场拌制或购买成品料,是否都可以调差?
答:详见《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答疑书01号》
问题3:答疑书2号中问题8回复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但是答疑书中未看到EXCEL版的清单或者PDF版的清单,请明确工程量清单是否下发,下发的格式为EXCEL还是PDF,请明确与招标文件第一次下发的EXCEL清单中,修改了哪些内容?
答:随《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答疑书02号》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仅新增了《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问题4:根据评标办法2.1初步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2.1.1 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函”中要求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投标函”中要求签字的地方,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提问:本部分投标函为编制系统中填写内容,签字部分也是编制系统中固定格式,为电子签字的模式,请问本部分投标函签字是否使用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CA锁电子签章即可?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问题5:请问《投标报价汇总表》上加盖造价师章,是否可以直接用造价师CA锁进行电子签章?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问题6:招标文件中清单种5.3.2表列出箱式变电站*元,在清单中没有这一项,请明示是哪项?
答:招标文件中清单中5.3.2表列出箱式变电站*元,属于“609-4”中设备暂估价。
问题7:招标人在第一次答疑中将计划交工日期修改为“2027年1月31日”,在第三次答疑中发布的招标文件中计划交工日期仍为“2027年02月01日”。请问,本项目的计划交工日期是否以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2027年02月01日”为准?请明示。
答:以《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答疑书01号》为准。
招标人:四川青衣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 (略)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