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资(不动产)示(2024)46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于2024年12月13日在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协议出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号 | F-(9)-9F* | 地块 坐落 | 大姚县金 (略) (烟草公司内) | 土地 用途 | 城镇住宅 用地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72.00(独用面积) | 出让 年限 | 70年(自受让人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 成交价 (元) | ¥2800.00 |
受让单位 | 施光林、邹华 | ||||
土地使用 条件 | 1、按批准的出让土地用途使用;2、按现状使用,拟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建、扩建和拆除重建建筑物的,按届时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略) 建设规划执行。 | ||||
备注 |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 (略) 交易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地址: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场18幢1楼)
联系电话:0878—*/*
联 系 人:施先生
大姚县 (略)
2024年12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_centent/*/20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