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浍河翼城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浍河翼城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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