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城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公平、公正、公开遴选有资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在县域内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托管服务,重点支持对于耕地细碎化严重、撂荒地较多的区域推行全程托管。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4个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服务主体还应纳入中国农服平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管理,并发布信息,纳入绿库管理。
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于2023年11月7日前到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办公室报名。具体需提交的遴选审核材料现场告知。
2、遴选: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的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择至少50个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公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选服务组织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石城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托管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人:刘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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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