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略) *吨/年磷精粉分级利用项目验收--一次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囯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 (略) *吨/年磷精粉分级利用项目验收內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査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吨/年磷精粉分级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 (略) (略) (略) (略) (略) 经济转型开 (略)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磷精粉选厂一座,年产高品位磷精粉*t(P2O5含量30%~33%)。主要工艺为对低品位磷精粉原料进行浮选加工得高品位磷精粉产品,浮选药剂包括脂肪酸*酯磺酸钠(表面活性剂)、氧化石蜡皂(捕收剂)和水玻璃(抑制剂)。项目年工作200d(4800h),四班两倒。本项目按照磷酸厂下设车间管理,利用现磷酸厂人员调配可满足生产管理需要,不新增员工。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磷精粉选厂)、储运工程(磷精粉堆场、矿浆输送、皮带设施、 (略) )、公用工程(办 (略) 、供热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措施、固废治理措施、生态治理措施)及配套设备、工艺等。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月8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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