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以下情况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是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是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枝江市团结路以北、东干渠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内容:
(略) 团结路以北、东干渠以东地 (略) (略) 东干渠以东,项目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1.*°,北纬30.*°,项目临近长江,地块距离长江垂直距离约600m。本地块相邻的北侧为迎宾大道、余家溪社区;东侧为丹阳公园,南侧为团结西路、 (略) 图书馆;西侧为东干渠大道、闲置地。目前该地块内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毕,先期建设楼栋已有部分居民入住,规划土地用途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中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现状春江明月商品房小区项目楼房已基本建设完毕,正在进行小区内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施工,为尽可能摸清地块原土壤环境状况,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 (略) 委托湖北 (略) (略) 团结路以北、东干渠以东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组,调查取得了地块历史资料、规划条件、政府文件等资料,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实地踏勘、调研,人员访谈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枝江市团结路以北、东干渠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3、委 托 单 位: (略)
4、报告编制单位:湖北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