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项目区集中供热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h3a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草 (略) 41团企业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与个人。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兵地融合发展草 (略) 住 (略) 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兵地融合发展草 (略)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站)
联系人:刘健
联系方式:#
地址:草 (略) 41团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精言 (略)
联系人: 冯工
电话:#
地址:新疆 (略) (略) 314国道北侧, (略) 西南侧4幢2层9号-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兵地融合发展草 (略) 住 (略) 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兵地融合发展草 (略)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站)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