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取公告详情
(略) 南浔区南浔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公开选取工程检测
项目编号:*-4964-4930
项目单位: (略) 南浔区南浔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略) 南浔区*午圩区整治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 (略) 南浔区*午圩区整治工程结余资金项目2.建设服务单位: (略) 南浔区南浔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3.项目地点: (略) 南浔镇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浔区南浔镇,项目建设内容为:1、*午塘段新建复式堤防0.636km;2、硬长桥港新 (略) 1.174km,孟长兜港新 (略) 1.056km;3、南西兜新建生态护岸0.409km;4、新建亭子桥闸站配电房,为满足主管部门验收质量标准,需开展有关的检测工作。5.服务金额: *。6.服务资金说明:自筹。
服务类型:工程检测
服务事项:工程检测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2.具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具有浙江省水利厅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含混凝土工程*级)4.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定】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 (略) 网上 (略) 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 (略) 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一)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二)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三)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四)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五)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是
服务费用:3600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备选机构数:3
项目业主联系人:王丽芳(副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22-09-02 15: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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