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林 (略) 关于下达2023 (略) 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3〕110号)《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 (略) 财政林业草原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资环)〔2024〕51号)精神,按照《泾源县2024年林下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各村合作社以及个体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县林 (略) 组织初审, (略) 和各乡(镇)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实地勘验等方式进行了验收,本次共有18家合作社符合项目资金补助条件,拟补助资金共计25.(略)元,现将2024 (略) 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验收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林 (略) 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梁斌联系电话:0954--(略)
联系地址:泾源县林 (略) 办公室( (略) 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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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林 (略)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