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区 (略) 塔什米力克乡山洪沟应急防洪工程(一期)已由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规计〔2015〕34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及项目法人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4:1 ,招标人为 (略) (略) ,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 (略) 塔什米力克乡,建设堤防工程3726.49米。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治理2#山洪沟,长度分别为左岸1099.14米(桩号0+000~1+099.14),右岸804.98米(桩号0+000~0+804.98);第二标段建设内容为:治理3#山洪沟,长度分别为左岸1059.32米(桩号0+000~1+059.32),右岸763.05米(桩号0+000~0+763.05)。
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对 (略) 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 * 日至 * 日,总工期9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 (略) 水利 (略)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 (略) 水利 (略)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在 (略) 维吾尔自 (略) 站对应的“招标公告” (略) 文件, (略) 维吾尔自 (略) 址:www.xj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11时00分( (略) 时间),地点为 (略) 区建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略) 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 (略)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 (略) (略) 代理公司: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人民南路 地 址: (略) 市人民东 (略) 7号楼1单元111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艾则孜江 联 系 人:迟恒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