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略) 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干部选聘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湖北分公司2023年公开竞聘管理咨询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预算:
1.5.1项目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南航集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拟就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聘、公开遴选、干部人才盘点、培训发展等工作中的干部能力和素质测评环节,聘请专业的第三方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按照项目实际需求,综合运用线上及线下多种有效测评工具和手段,组织开展评价标准构建、笔试、面试、能力素质测评等有关工作,帮助提升干部人才选育工作效率和质量。具体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内容分类 | 时间节点 | 成果 |
1 | 定制笔试题本 | 采购人每次发起组织选聘工作后2周内。 | 专业笔试题本 (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能力笔试题本、公文筐题本) |
2 | 定制面试题本 | 采购人每次发起组织选聘工作后2周内。 | 专业面试题本(包括但不限于BEI面试题本、半结构化面试题本) |
3 | 笔试实施 | 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确定 | 笔试考务指导、协调、实施,评卷结果及笔试排名清单 |
4 | 面试实施 | 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确定 | 面试考务指导、协调、实施,评价结果及面试排名清单 |
5 | 咨询服务 | 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确定 | 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确定 |
1.5.2项目数量及限价: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单项产品无限价要求。竞价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竞价人报价应以用户需求所列所有服务项目的单价合计报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合同总价不超过预算额。
1.5.3项目预算:2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
注: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5.4选取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1.6.1服务地点:湖北分公司下设 (略) (武汉、荆州)
1.6.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7 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每次干部竞聘工作后提交结算单,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凭书面付款申请及等额有效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款项,收到供应商交付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价款支付给供应商。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2022年7月24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6日;竞价人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采购人:中国 (略) 湖北分公司党委工作部
地址: (略) 江汉区常青路民航里2号南航大楼0503室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先生,027-*
EMAIL:*@*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民航里2号南航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7-*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 (略) 湖北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民航里2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