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略)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12-17 09:46
(略) (略) (略) 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集中整改进展报告
区纪委监委:
(略) 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一 (略) (略) 区联动巡察。5月28日,区委第一 (略) 反馈了意见。我院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条梳理,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了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院党组全 (略) 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把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利契机。
二是促进全面整改。 (略) 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找准司法办案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岗到人,立行立改,务求改出结果,改出成效;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坚决做到有序推进。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做到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刑事检察监督更有力。1月份至今办理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事执行等各类刑事检察监督类案件341件。依法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48件,同比增长2.43倍。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4件,采纳率98.64%,纠正漏捕漏诉16人。刑事执行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件,均获采纳。民事检察监督更精准。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6件,同比增长8.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3件,采纳率均为100%;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8件。行政检察监督更扎实。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2件,同比增长15.02%。其中行政非诉执行、行政执行检察建议11件,行政审判监督检察建议6件,行政生效裁判检察建议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4件,均予以采纳回复;办理行刑反向衔接283件。公益诉讼检察稳妥推进。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4件,立案71件,磋商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聚焦做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人民生活环境、公共安全、保护军人军属权益开展检察行动。其中召开多部门磋商会协同共治报废邮政报 (略) 委关注批示,助推类案成案办理。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国同志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真抓实改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国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审议通过并印发了《 (略) (略) (略) 党组关 (略) 委第八 (略) (略) 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了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任务清单。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王利国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根据整改落实方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33项整改事项,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在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担任8项整改事项的直接责任领导,推动制定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方法,将整改任务及检察重点工作分解到岗到人到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是主动对照剖析。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专题学法治思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列入学总书记关于改革创新等讲话精神,研讨促进检察工作创新 (略) 。按照《< (略) 检察机关关于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轻罪治理工作,探索建立“简案快办”办案模式,积极适用轻罪案件“非羁押必要审查+社会志愿服务”办案模式,进一步拓展适用的罪名范围,确保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自今年3月份实施以来,适用范围方面,将适用快速办理的简案范围扩大至案件实事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法定最高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适用数量方面,简案组共受理案件121件,以速裁程序提起公诉65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78%,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出确定刑量刑 (略) 采纳率达到100%。
2.加强党的政治机关建设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 (略) 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形成学安松山、法治松山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