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寨 (略) 延 (略) 区范围内拟拆 (略) 置 | ||
项目法人: | (略) 经济 (略) (略) | 项目地址: |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略) 门: |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交易平台: | (略) 公 (略) | 项目建立时间: | *** * : * : * |
(略)
项目名称 | 金寨 (略) 延 (略) 区范围内拟拆 (略) 置 | |||||||
项目编号 | * BFJCJ * 8 | |||||||
委托方 | (略) 经济 (略)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联系方式: *** 、 *** |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2.网络 * 次性报价期: * 日9: * 至 * : * 止。 | |||||||
* 、转让标的情况 | ||||||||
金寨 (略) 延 (略) 区范围内拟拆除市政设施主要包括:人行 (略) 1座( (略) 分),路灯 * 柱,标示标牌(含杆件) * 个,桁架广告牌1个, (略)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转让标的为待拆除市政设施,位于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略) 。转让成交后的拆除工作由具体施工单位负责,计划拆除时间为 * 年 * 月上旬,拆除期限约为 * 天。受 (略) 拆除作业,仅承担标的拆除后的承接及清运工作,标的具体移交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施工单位对标的拆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折损不调整本项目成交价格。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 (略) 置, (略) 财信资 (略) 出具了财信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 *** 元,资产评估结 (略) 门备案。本次评估结果未包含评估对象市政设施拆除的费用,请意向方知悉。 | ||||||||
转让底价 | * . *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 万元 |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略) (略) * (略) 转让价款。 | |||||||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 、转让条件 | ||||||||
1.本次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标的资产均已报废,无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委托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担保或保证。 (略) (略) 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 * 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标的拆除后的清运工作须在委托方监督下由受让方按照委 (略) ,涉及质量、安全、环保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清运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及 (略) 不属于本次拆除范围内的资产,否则由此引起的 * 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 * 致。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 * 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 (略) 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略)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 (略) 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 (略) 理目录》对 (略) 勘察。根据《废弃电器电 (略) 理管理条例》( (略) 令第 * 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 (略) 理目录》的废弃电器 (略) 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 (略) 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 (略) 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 (略) 理目录》的废弃电器 (略) 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 (略) 理资格; (略) 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 (略) (略) (略) 理。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
* 、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略) 络 * 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为准。 注: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 (略) 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 * 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 )。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 ),进入后选择点击“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 (略) 账户 * 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 *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 (略) (略) 络 * 次性报价须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1.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 (略) 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意向受让方 * 旦参与登记及竞价, (略) (略) 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 ||||||||
* 、竞价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A9幢 (略) 公 (略) 4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为转让价款,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 * 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资产转让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A区 * 室,联系电话: ***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 * 个工作日内 * 次性向 (略)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 * (略) 分,收取比例为4%;超过 * 万元至 * (略) 分,为3%;超过 * 万元至 * (略) 分,为2%;超过 * 万元至 * (略) 分,为1%, * (略) 分,为0. * %。交易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若受让方未按照前述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略) (略) 可从其交易保证金中抵扣。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略) 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 ), (略) (略) 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 (略) 查询。 (略) (略) 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 ***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 、 *** (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A9幢 (略) 公 (略) 4楼) | |||||||
技术支持 | ***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略) 。 | ||||||||
(略) (略)
附件1:
网络 * 次性报价须知
1. (略) 络 * 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略) 络 * 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约定通过电子 (略) * 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 * 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 (略) ( (略) )、《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 * 次性报价 (略) 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 * 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 (略) 底价。
(2)意向方在 * 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 * 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 * 次性报价期 * 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 * 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 * 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 (略) 使期:
A.如 * 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 * 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 (略) 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 * 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略) 将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 (略) 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略) 有权中止项目。 (略) 络报价结果, (略)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 (略) 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 (略)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 (略) 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 (略) 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 (略)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略)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 (略) 的事项消除后, (略)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 * 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 * 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 (略) 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 (略) 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 (略) 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 * 】 * 号)
*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略) (略) 。
(略) (略)
附件2:
资产转让合同
委托方( *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 * 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 (略) 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 * 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 (略) 财信资 (略) 出具的财信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第 * 条 *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 * )对转让标的 (略) 分权;
( * )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 * 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 * ) (略) 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 * 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 * )本合同 (略) 没有违反对 * 方已签署的合同、 (略) 有法律文件;
( * )给予 * 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 (略) 需的有 (略) 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 * 条 *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 * )具 (略) 本合同的能力;
( * ) (略) 需的各项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 * 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 * 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 * )转让价格:
* 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 * 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略) (略) 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略) ; (略) : (略) (略) ;账号 *** ) * (略) 转让价款。
第 * 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 * )本次转让标的为待拆除市政设施,位于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略) 。转让成交后的拆除工作由具体施工单位负责,计划拆除时间为 * 年 * 月上旬,拆除期限约为 * 天。 (略) 拆除作业,仅承担标的拆除后的承接及清运工作,标的具体移交时间以 * 方通知为准。施工单位对标的拆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折损不调整本项目成交价格。;
( * )在标的清运过程中 * 方不得破坏及 (略) 不属于本次拆除范围内的资产,否则由此引起的 * 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第 * 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 * )标的拆除后的清运工作须在委托方监督下由 * 方按照 (略) ,涉及质量、安全、环保责任及费用均由 * 方承担。
( * )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 * 方承担。
第 * 条 特别约定
( * ) * 、 (略) 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 、 *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 (略) 承担。
( * )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因任何 * 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 *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 * 方责任造成 * 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 * 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 * 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的标准向 * 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 若 * 方逾期超过( 个月) (略) 合同, *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 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 * )如 * 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 * 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 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的标准向 * 方追究违约利息。若 * 方逾期超过( 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 *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 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第 * 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略) 中发生争议,由 * 、 *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 * 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略) 仲裁。
2. (略) 在 (略) 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略) 门备案。
第十 * 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 * 式份, * 、 * 双方各执份, (略) (略) 留存1份。
* 方(章): * 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