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中宁县小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文件(中宁发改发〔2023〕4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4〕189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41号),结合自治区水利厅出具的行业部门审查意见和工程评估审查情况,原则同意中宁县小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代码:2310-*-19-01-*)。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必要性
根据2021年8月6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印发苋麻河等3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的函》(坝函〔2021〕2348号),小湾水库综合安全鉴定结论为“三类坝”,需采取措施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实施中宁县小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确有必要。在隐患消除前应控制运用,加强检查监测与应急管理,确保水库大坝运行安全。
二、建设地点
工程位于清水河一级支流金鸡儿沟上游,行政区属中宁县徐套乡小湾村。
三、工程任务和建设规模
(一)工程任务。工程任务主要是对小湾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洪能力,保障水库运行安全。
(二)建设规模。小湾水库现状坝顶高程1587.6米,设计总库容1724.2万立方米,属于Ⅲ等中型工程,设计淤积高程1581.3米,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584.02米,校核洪水位1586.48米。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四、工程布置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布置。工程维持现状土坝布置及坝顶高程,对坝体前坝坡进行砌护加固,坝顶两侧增设防护栏;下游坝坡采用植被护坡,坡脚处增设排水体;上下游坝坡增设踏步,改造上下游坝坡排水沟;维修改造泄洪排沙建筑物;砌护非常溢洪道;配套水库安全监测设施设备等。
(二)主要建筑物。
1.土坝工程。前坝坡采用现浇C30混凝土结构,防护厚0.2米,其下铺设土工布(规格为300克每平方米),坡脚设置基础,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后坝坡对冲沟、冲坑进行回填处理,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格条和植草护坡,坝坡脚增设贴坡式排水体。新建坝前坡、后坡排水沟长1200米,采用C30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结构。上下游各新建踏步2道,采用C30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坝顶两侧增设防护栏。
2.泄洪排沙建筑物工程。水塔闸门前端进行清淤处理,更新配套闸门、启闭机等设备,维修涵洞、明渠、陡坡及消力池。
3.溢洪道工程。砌护加固非常溢洪道,砌护长度100米。底板宽度15米,采用0.4米厚C30钢筋混凝土浇筑,边墙采用浆砌石砌筑。
(三)机电、金属机构和信息化。更换泄洪排沙水塔闸门及启闭机1套,安装电动葫芦1套。新增泄洪排沙建筑物启闭机房配电柜1台,配备30千瓦柴油发电机1台。配套大坝渗流、变形及水雨情监测等设施。配套闸门监控、视频监测等设备。
五、工程用地及移民安置
根据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 (略) 中宁县小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的复函》,结合自然资源厅复核情况,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违规占用耕地。
工程不涉及移民安置。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按照2023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100.3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85.67万元,独立费用164.30万元,基本预备费31.50万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8.86万元。工程为申请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申请增发国债资金,中宁县财政按照增发国债工作机制要求落实配套资金。
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申请增发国债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建设周期
工程工期控制在12个月以内。要妥善处理工程施工与度汛关,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和生产安全。
八、工程管理
同意由中宁县水务局负责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公开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工程实行质量检测制度。
九、其他事项
下一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进一步复核建筑物结构设计及基础处理方案,做好施工图审查,优化主要设备选型和信息自动化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要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附件:中宁县小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定概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