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2月4日受理 (略) 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对 (略) 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实,其设立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 请 人: (略)
营业地址:海 (略) (略) 41号D2007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经营项目:歌舞娱乐场所
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房屋设计用途:商业服务
与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距离:大于200米。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年龄 |
法定代表人 | 许榕芹 | 女 | 海安 | 45周岁 |
主要负责人 | 许榕芹 | 女 | 海安 | 45周岁 |
投资人 | 许榕芹 | 女 | 海安 | 45周岁 |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如发现公示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或有其他 (略) 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本行政机关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局将负责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我局将于2024年12月20日15时, (略) (略) 108号四楼会议室四召开听证会,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 (略) 提出书面申请登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要求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联系人:陈菲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 (略) (略) 108号H172窗口
邮 编:*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