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 (略) 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HBXN-#QG-#)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N-#QG-#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 (略) 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 (略) (略) 发 (略) 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稔泰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稔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略) 肖港镇、朋兴乡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在肖港镇、朋兴乡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一是建设日光温室大棚蔬菜基地、冬暖式软体日光温室水果基地及基地配套工程;二是建设粮油高效种植基地。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在肖港镇、朋兴乡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一是建设日光温室大棚蔬菜基地、冬暖式软体日光温室水果基地及基地配套工程;二是建设粮油高效种植基地。本标段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标段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服务范围包括:(1)设计部分:以本项目可研报告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相关工作及技术支持服务等,具体设计范围报招标人备案后实施;(2)施工部分:本标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3)采购部分:本标段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4)其它: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即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作标段划分,有且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6 合同估算价:#.#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施工业绩,联合体设计方提供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工程承包);(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④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拟派人员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3)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略) 上开标,投标人进入“ (略) ”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1月17日 | ||||||||||||||||||||||||||||||||||||||||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 (略) -通知公告-《关于湖北 (略)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 (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