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设备租赁招标书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河 (略) (略)
项目名称:景泰华府【津滨塘(挂)2019-2号地】
物资类别: 特种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设备租赁。
2、租赁期限:自 2024年12月26日 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月25日,共计1个月。
3、质量要求:合格。
4、设备年限要求:6年内。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低价法 。
四、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1、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现场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对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不予计量。对于因发票没及时送达,而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2、付款时间及方式:
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按合同结算100%付款,付款前按*方要求开具相应发票,次月付清。
1、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税固定单价,包括租赁使用过程中的进出场费及安拆费等,投标方保证塔吊正常使用。租赁期间固定单价,不以任何原因进行调整;(2)根据国家税率执行标准,据实结算(开具发票) 。
2、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李文忠 *
3、 (略) 址: (略) :http://**
4、答疑、澄清、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对招标文件提出相关疑问。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或修改,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有下列情况者, (略) 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略) 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5、投标单位需成立满2年以上。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景泰华府【津滨塘(挂)2019-2号地】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工期要求
满足*方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合格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
其他要求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