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东风汽 (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东风汽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包括:东风汽 (略) (建设单位)、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等组成。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2年10月27日,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东风汽 (略) (略) 张 (略) 9号,原名为第二汽车制造厂动力厂,始建于1967年,是一家从事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电器产品制造及 (略) ,厂区占地面积*.82㎡。公司建于2022年7月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整个厂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张湾分局于2022年10月26日,以张环函【2022】4号对项目进行批复。目前项目厂房车间均正常运行,且其配套的主要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用水主要分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两类。生产用水主要为工件清洗水、磷化用水和切削液用水,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用水、住宿用水和食堂用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蒸馏设备蒸馏处理后,蒸馏清水回用用于生产、蒸馏浓缩液作为危废处理。根据建设单位统计,污水处理间每年蒸馏废水(清洗废水、磷化废水、铁屑站渗滤废液)量为430t/a,蒸馏清水量400.6m3/a回用于清洗剂工作液和磷化工作液调配;产生的浓缩液29.4t/a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计入废水排放。
项目食堂废水先采取隔油池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进入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外排神定河。
3.2项目废气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湿式机加工有机废气、焊接烟尘、食堂油烟等。项目湿式机加工数控车床等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配套密封罩收集,湿法机加工废气采取油雾过滤器处理,滤过气体经空气稀释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对外环境影响极低。
3.3项目噪声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噪声为项目生产过程车床、加工中心以及铣床等噪声,其声级在75~80dB(A)之间。本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3.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铁屑、废导线皮、不合格产品等,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同时建立一般固废管理台账,定 (略) 。废清洗剂、磷化液及切削液桶由供应商厂家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食堂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蒸馏浓缩液、废液压油及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由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二)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本项 (略) 张 (略) 9号,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浓度较低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项目在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废气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验收总结论
东风汽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 (略) 上信息填报。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材料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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