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ZY宁招〔2017〕-13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X略以柘发改审批〔2017〕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第三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X略。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略。
2. 略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三中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914.6平方米,建筑面积6180.1平方米,为六层框架结构,其中一层为架空层,二层为化学实验室,三层为生物实验室,四层为物理实验室,五层为美术室,六层为会议室、教研室,配套路面硬化、绿化、化粪池、泵房等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及略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99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略,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略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7年#月#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略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7年#月#号)及闽建筑〔2015〕5略。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略理。
3.2. 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略乡建
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略乡建
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略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略核验。
(4)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按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办理延续注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略5分)×30%。应用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 *** ;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及宁建筑〔2017〕37文规定查询计取。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略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略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略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在福略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还应满足闽建办筑〔2016〕8 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上的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略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7年11月 2 日至2017年11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X时间,下同),在X公略(地址:屿前路3号, 略新大楼三层)略文件。招标文件(含预算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万元整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略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11月 27 日 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X公略(地址:屿前路3号, 略新大楼三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略核验登记。略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提供上述原件供核验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X第三中学【 ## 】;
地 址:X北路98号;
联系人:魏国安;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X略【 ## 】
地址:X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
电话: ##
联系人: 金先生
略门名称:柘略【 ## XB】
地 址:略东路106号
联 系 人: 林传基
联系电话: ##
投略帐号:
略:X农村略;
账户名称:X公略;
账 号:9061 0100 1001 0000 0748 24;
略名称:X公略;
地 址:屿前路3号, 略新大楼三层。
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ZY宁招〔2017〕-132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标略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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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Y宁招〔2017〕-132号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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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X略
业主名称:X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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