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8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 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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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乌尔特沟两侧新建道路、桥及乌尔特沟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 乌达产业园乌尔特沟东源科技西侧山脚处,终至五虎山路下游。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 | 内蒙古碳资产 (略) | (一)新建道路工程(共2条)。乌尔特沟南路、东源南路东延伸段。(二)新建桥梁工程(共4座桥梁及配套道路)。东景路、连心路、连得路、东源路。(三)旧路改造(共1条化工路)。(四)河道治理。(五)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 (一)废气 项目道路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本项目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可以对汽车尾气起到一定的吸收和衰减作用。本次建设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能有效抑制道路扬尘。此外,道路两侧绿化带也对扬尘有一定抑制作用。本环评建议加强道路养护和清扫,确保路面平整和清洁;加强宣传与管理,确保过路运输车辆对散状物料进行覆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道路扬尘对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 运营期的主要废水污染源是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路面径流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本项目位于乌达产业园,根据园区规划,雨水管道敷设原则上南北向道路设于西侧,东西向道路设于北侧。园区建设的雨水管网最终排向乌尔特沟,在排水末端设事故水池及切断闸门,当园区内企业出现超企业设计负荷的事故排水时,切断排向沃尔特沟的闸门,打开排向事故水池的闸门,将污染水收集到事故水池,确保污染废水不外泄。
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其噪声源为非稳态声源。加强交通管理,尤其是后期规划建设声敏感目标的路段,应严格执行限速、禁鸣等交通规则,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根据运营中、后期实际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经常养护路面, (略) 政道路的良好路况。 (四)固体废物 道路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降尘、载重汽车散落的固体废物,以及行人随意丢弃的垃圾废物。道路建成后,市政部门应委派专人负责清理。 (五)生态影响 道路工程 (略) 乌达区乌达产业园内,临时占地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坡面进行绿化防护,植被恢复采取植草形式;施工结束后,所有施工场地应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建筑垃圾,尽可能的恢复原有土地的功能。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