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马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马龙红桥年产*套高端整装智控门产业链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马龙工业园区红桥片区a组团 | 建设单位 | 云南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云南 (略) 投资*万元在 (略) 马龙工业园区红桥片区a组团新建马龙红桥年产*套高端整装智控门产业链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m2,项目于2020年12月31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012-*-04-01-*。 马龙红桥年产*套高端整装智控门产业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0月07日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该项目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m2,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m2,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建筑面积*m2,项目建成后年产智能安全门*套,其中年产标准智能安全门*套、不锈钢智能安全门*套、钢木智能安全门*套、铜质智能安全门*套、铝合金智能安全门*套。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等方面。 (1)废水的影响 项目内不设置施工营地,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油类等,施工人员洗手等清洁废水,其污染物浓度较低,可以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作施工作业面降尘用水;施工废水量较小,经施工方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作业面降尘用水,可就地消纳,不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气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是土石方开挖及场地回填平整、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产生,污染因子为tsp、pm10,呈无组织排放。项目所在地风速相对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产生的粉尘影响范围不大。 (3)噪声的影响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75-100db(a),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土方、建筑垃圾等,除此之外,还有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区,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清运至建筑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体废物100%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1)废气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及焊接废气、金属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喷漆和喷塑工件固化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及厨房油烟。项目通过采取:①设置生产厂房,生产过程在厂房内进行;②设置移动式焊烟除尘器;③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滤芯过滤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外排;④喷漆废气、喷漆工件和喷塑工件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2#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2#15m高的排气筒外排;⑤食堂油烟经国家免检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外排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经预测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点源1排放的二*苯pmax值为8.9424%,cmax73.88μg/m3,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66m,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的影响 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4m3/d,1320m3/a,项目位于 (略) 马龙工业园区红桥片区a组团,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的废水排入工业园 (略) 引入工业园区是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间废水合理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的影响 通过设备减震、消声、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空压机设置在独立房间等措施,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焊接废渣、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屑、金属废边角料、废包装废物、转印废水沉淀池沉渣、转印废纸、收集下来的塑粉、废滤芯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焊接废渣、金属屑、金属废边角料、转印废水沉淀池沉渣、转印废纸、废包装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商回收利用,收集下来的塑粉回用于喷塑过程,废滤芯由供应厂家回用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点堆放全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含油废棉纱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漆桶、漆渣、水帘浓水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并建立转移联单。 项目应设置1间建筑面积为15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中危险废物贮存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①施工场地设置洒水软管,干旱大风天气进行洒水降尘; ②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对运输车辆限速行 (略) 面的清洁; ③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露天堆存时应有防尘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水泥应设置专门的堆棚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 ④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或回填; ⑤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及时清 (略) 面上的泥土和灰尘,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⑥风速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沙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⑦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同步做好绿化、场地硬化,避免水土流失; ⑧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⑨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发生故障和损坏,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新,防止设备带病运行从而加大废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2)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对高噪声且固定设备加装减震垫; ③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施工的,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要求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所在区环保局提出申报,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④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⑥施工过程所需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3)废水 ①施工场地设置容积为2.0m3的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废水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场地设置容积为1.5m3的清洗废水收集沉淀池,施工人员洗手等清洗废水经清洗废水收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过程设置容积为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施工期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施工过程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①喷漆废气、喷漆工件、喷塑工件烘烤废气收集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2#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滤芯过滤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③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2#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④设置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对焊接废气、切割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⑤及时清扫生产车间地面积尘,减少粉尘产生量; ⑥食堂安装国家环保免检的油烟净化器1套,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外排。 (2)废水 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区内设置雨水收集管,雨水经收集后汇集至工业园区 (略) ; ②项目区内设置1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和1个容积为15m3的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工业园 (略) 引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项目共设有3个水帘循环水池,容积均为5.0m3,水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待浓度较高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④设置转印废水沉淀池1个,容积为15m3,转印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 ①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 ②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 ③对主要产噪设备采用减震基础,产噪设备尽可能安排于厂房中央。。 (4)固体废物处置 ①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渣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商回收利用; ②金属材料切割过程中产生钢材废边角料、金属废渣集中收集后由外卖给回收商回收利用; ③转印废水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商回收利用; ④转印废纸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商回收利用; ⑤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商回收利用; ⑥收集下来的塑粉回用于喷塑过程,不外排; ⑦废滤芯由供应厂家回用综合利用; ⑧在厂区内设置垃圾筒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管委会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桶、废油漆桶、漆渣、水帘浓水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须按照国家规定容器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建立转移联单。 (5)绿化 本项目内设置9333.8m2的绿化面积。 (6)落实环保措施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经费及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