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4CQ* | 转让底价 | 0.3953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0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4-16 |
标的所在地区 | 四川省> (略) >利州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描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桌椅等,均超过使用年限且无维修利用价值,详见明细表。 | ||
标的所在位置 | (略) 利州区 | ||
转让底价(万元) | 0.3953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华雄资评[2023]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14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涉及的电脑均不带硬盘、内存。《明细表》所列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后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地点、时间请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九、受让方自足额结清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搬迁、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的保管、拆卸、运输、安全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2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附件下载:
明细表
现场踏勘确认书-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