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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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化 (略)
BDO装置*吨/年正*烷精制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化 (略) :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化 (略) BDO装置*吨/年正*烷精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扬州美境 (略) 技术评估、 (略) 仪征生态环境局初审,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元,依托现有正*烷球罐组、装卸等设施,在BDO装置南侧预留地实施*吨/年正*烷精制改造项目。本 (略) 工信局备案(扬工信备[2022]9号)。根据你公司委托虹德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 (略) 应切实落实《报告表》及初审意见(仪环函[2022]18号)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视落实以下要求:
(一)本项目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BDO部现有预处理单元、生化西区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并送生化东区处理,部分尾水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作为冷却水回用。
(二)本项目气分单元产生的重组分及部分异*烷均作为燃料送马来酸酐余热锅炉焚烧处理。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的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
(四)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三、本项目装置区和罐区边界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你公司应变更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不增加。
四、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1〕3号)的规定安装废气连续监测系统。
五、项目的环保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略) 仪征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项目现场环境监管,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督查。
六、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建立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 (略) 仪征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应急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