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项目
( *67001)
一、招标条件
本岳普湖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7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2.项目规模: 对8个乡镇48个村共计3846户常住居民(其中:脱贫户2136户)进行煤改电入户改造。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岳普湖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对8个乡镇48个村共计3846户常住居民(其中:脱贫户2136户)进行煤改电入户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一)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1、应当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能够在(http://**)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2、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http://**),需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二)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index.html) 查询相关主体(联合体各方)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供应商和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为2个。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包含附件一:联合体工作实施细则;附件二:产品供货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承包单位;④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4日到 2023年05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16日 10:30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纸质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监督部门: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自治区财政投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户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普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 (略) |
地址:岳普湖县 | 地址:新疆喀 (略) 恰萨街道广场社区解放南路261号(嘉和人家二期综合楼)11楼 |
联 系 人:伊曼江·艾海提 | 联 系 人:任冠群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件:*@*63.com | 电子邮件:*@*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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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