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本预案于2024年1月编制第一版,经过公司内部评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4年1月3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经修改后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应急预案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材料如下:
1、公司简况
(1)企业名称: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企业负责人:张娴
(3)地址: (略) 德宏傣族景颇族 (略) 环山工业园区HG2号路北侧HG31号路东侧(工业园区C区C栋)
(4)邮编:*
(5)企业情况
(略) (略) (略) 瑞丽环山工业园区地块,总占地面积 7048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辅助用房、办公生活用房等主体工程,停车场、道路、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等公辅工程,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设施等环保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公司满负荷运行情况下可年产瓦楞纸箱190万个。
2、应急预案编制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 (略) 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4)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征求意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公众对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信函、传真、 (略) 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