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供销社关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我社由列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的盐城农 (略) 负责实施,该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上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水稻、小麦生长周期),2023年11月-2024年6月对小麦进行“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2024 (略) 大地 (略) 对服务内容进行核查,并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供销社联合确认盐城农 (略) 2023年小麦季“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面积*亩,符合试点要求,现将托管田亩数量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如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供销社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15-*。
盐都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