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新建13号学生公寓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陕西泽宇 (略)
地理位置:江 (略) 海州区
说明: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 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 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连云港 (略) 于2024年2月委托陕西泽宇 (略) 开展《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新建13号学生公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于2024年2月底编制完成了《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新建13号学生公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现对《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新建13号学生公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03.21~2024.04.20。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联系人: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