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政 (略) 开展马銮文体中心及文化广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马銮文体中心及文化广场选址于马銮湾新城中片区, (略) 北侧, (略) 东侧,中心经纬度坐标:E 117.*°,N 24.*°。地块总用地面积*.191m2,分为A1、A3两个子地块,其中A1子地块用地面积9364.103 m2,主要建设文体中心,建设内容包括:街道级文化中心、街道级体育中心、社区图书馆、地下一层停车场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等;A3子地块用地面积 4625.088m2,主要建设文化广场,建设内容包括:市民文化广场、景观及配套工程等。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文化用地”。地块现状主要为龙眼树林、菜地、杂草地等;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水泥村道、临时施工用地,地块不涉及外来填土。周边相邻地块 (略) 用地、空地(未利用地)和学校用地;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水泥村道、池塘、施工临时用地、水泥预制砖厂。
二、调查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筛,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结果: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污染源主要有竹木和家具加工厂、制砖厂、水泥预制砖厂、建材加工场(水泥砂浆搅拌)、小型生猪养殖场、水产养殖池塘等,根据污染识别及影响分析,结合本地块附近马銮湾新城马銮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地块已有的土壤、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可知,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不大。
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周边污染源对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的可能性不大;地块内小部分农用地不曾使用污水灌溉;地块不涉及外来填土,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填埋等,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本地块内历史上无土壤、地下水检测资料,周边地块检测资料表明,周边历史上的加工厂(企业)生产活动和养殖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该地块不存在《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中规定的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第二类建设用地(体育中心、文化广场)用于开发。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湖里 (略) (略) 政大厦南楼20楼
联系人:石工,*
报告编制单位: (略) 政 (略)
地址: (略) 集美区 (略) 258号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A区1号楼6层
联系人: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