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广西 (略) 北港金压钢材生产厂房项目方案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调整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北港金压钢材生产厂房项 (略) 铁山 (略) (略) 交汇处。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45㎡,总建筑基底面积 *.07 ㎡;本期报建的建筑有:机修车间、成品库。
公告期限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30日,公告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需参加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邮寄地址: (略) 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南132号,邮编:*,电话:0779-*)
附件:1.总平面
2.项目区位图
(略) 铁山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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