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鲁山县 (略) 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有不同意见者可与环评与排放管理股联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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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平鲁环监表[2023]26号
关于《鲁山县 (略) 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鲁山县 (略) :
你单位申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鲁山县 (略) 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鲁山县 (略) 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迁建项目位于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租赁鲁山县 (略) 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用房、生产线、供水供电工程及环保设施。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搅拌→成品。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202t/a。
二、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 (略) 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耐火原料和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
2.运营期上料、破碎、筛分、搅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及料仓进出口废气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标准。
3.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4.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备密闭,通过采取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5.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鲁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