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河南 (略) 年产5000万片抛光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有不同意见者可与环评与排放管理股联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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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平鲁环监表[2023]24号
关于《河南 (略) 年产5000万片抛光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河南 (略) :
你单位申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河南 (略) 年产5000万片抛光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 (略) 年产5000万片抛光机配件项目位于鲁山县梁洼镇连沟村4组,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2000万片磨光机配件(网盖)生产线及办公用房、供电供水工程和环保设施,二期建设年产3000万片磨光机配件(网盖)生产线,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批复。本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比搅拌→玻璃纤维烘干→浸胶→烘干→冲裁→压环→造型烘干→打磨→成品外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3万元。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烷总烃0.412t/a;颗粒物0.0263t/a。
二、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 (略) 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2.运营期搅拌机上料口、烤箱排气孔上方设置集气罩,浸胶、涂胶、烘干工序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管道,搅拌、浸胶、涂胶、烘干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设置固定打磨工位,磨床砂轮下方设置集气罩,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4.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密闭,通过采取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5.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打磨工序碎屑、袋式除尘器收集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废树脂桶、废催化板、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分别采用密闭容器收集,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鲁山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