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
专业领域: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单位的委托,对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2.谈判编号:2023-JWSHXD-F3001(JC*T10555JCZ)
3.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要求 | 维修周期 | 服务地点 |
1 | 车辆定点维修 | 详见第七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略) |
1.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项目预算金额含税51.8万元; 4.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超过最高限价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税费、验收等直至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或质量认证体系等证明材料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依法缴纳税收,近3年内没有偷税漏税问题。近3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 “信用中国”(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失信惩戒对象”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各级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以上(含)维修资质。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符合条件的谈判供应商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
3.报名方式:
3.1.请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进行报名登记。报名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电子光盘)。
3.2报名者登*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3.报名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否则可能导致购标无法完成。
3.4报名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平台 (略) 出具, (略) 领取。
3.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平台将确保报名者的购买信 (略) 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 (略) 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报名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书面声明;
5.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注: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谈判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报价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0日09时00分, (略) 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6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程东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6楼
联系人:吴工、王工
电 话:*、*
电子邮件:*@*cec.cn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略) (略)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