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黄圩粮库粮食烘干机房及设备基础工程 已由 响发改投[2012]51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 (略) 需资金来源 自筹 。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黄圩粮库粮食烘干机房及设备基础工程 (略)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略) 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黄圩粮库内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质量目标: 无
4.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日 , 其中设备基础、 (略) 施工,并在完成验收合格后,交 (略) 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完毕 (略) 基础以上施工。
5.工程规模: 单层、钢结构、高19.5m、跨度16m,钢结构,建筑面积约399平方米,投资额约109万元 。
6.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XS *** (略) 黄圩粮库粮食烘干机房及设备基础工程 建筑施工 4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钢结构工程三级]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 (略) (略) 发放的《 (略)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略) (略) 网站 ;
4.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 无
4.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略) (略) (略) 门和响水 (略) 门暂停 (略) 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略) 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 (略) 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施 (略) 项目负责人 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施 (略) 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或安全员或质量员。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在建工程指: (略) 到合同约 (略) 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略)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 (略) 主要组成人员中 (略) 规定配备,投标时不需提供 。
4.7 投标申请人 (略)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 ( 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 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 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 ) 。 (3) 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有在投标人之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8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工程招标人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 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 (略) 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 日 至 * 日 ( (略) 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 (略) 市 (略) 上交易系统
(http:/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305.00 元每标段, (略) 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其他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万元。
2、工程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至一年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至二年后结清。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发包人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结清(不计利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 * 年。
六、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 投标人有违反《 (略) 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 (略) 处罚,直 (略) 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盐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双园中 (略) 侧 地 址: (略) 黄海北路东侧1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高大鹏 联 系 人: 宋雅君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 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