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 (略) 大*槽稀土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7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四川 (略) 大*槽稀土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7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德昌县茨达镇大*槽村
4、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露天开采基建工程、稀土及萤石和锶钡伴生矿产综合回收选厂技改工程建设、地下开采基建工程、相关设备购置与安装。采选矿规模从18万吨/年扩至70万吨/年。
5、投资规模:总投资22403万元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大*槽稀土 (略) 地质矿产局一○九地质队于1994年在德昌县大*槽乡发现的稀土矿床。1994年10月11日,经德昌县乡镇企业管理委员会以“德乡镇企业[1994]060号”文批准一零九地质队建立德昌县多金属矿试验采选厂。同年11月,德昌县多金属矿试验采 (略) 地质矿产局登记办理了“大*槽稀土矿1#矿体采矿许可证”,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2009年2月, (略) 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对四川 (略) 德昌大*槽稀土矿采选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09]43号文),技改后,矿山采用露天开采和铜采(深凹露天开采),选厂生产工艺采用重-磁-浮选工艺。矿山采矿生产能力为26万吨/年,拟定露天开采16万吨/年,硐采(深凹露天开采)10万吨/年。选厂年处理26万吨原矿,提取稀土精矿8232吨。项目于2011年7月25日 (略) 环境保护厅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川环核验[2011]30号。
2013年12月,原凉山州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四川 (略) 尾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回收锶、钡及其它伴生有价元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凉环建审[2013]199号),项目建成一条锶、钡回收生产线,采用磁-浮选工艺,项目原料使用选厂的尾矿,处理能力为25万t/a。项目于2015年10月9日取得原凉山州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凉环验[2015]7号。
2016年4月,二选厂(稀土选矿厂)位于矿山爆破警戒范围内,安全距离不够,当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期拆除。利用二选厂和三选厂的兼容性,将二选厂工艺迁至三选厂(锶钡项目)进行稀土精矿的生产,取消锶钡回收工艺,并在组合过程中进一步优化了稀土精矿生产工艺,选矿工艺改为“重选─磁选—浮选”。经过整改后,项目生产规模保持不变,即采选生产能力为26万吨原矿/年。
(略) (略) 政府要求需依法进行清算,2017年10月,原德昌县多金属矿试验采选厂改制并更名为四川 (略) 。
目前二选厂已拆除,三选厂正常生产。现有工程矿山开采采用湿法作业降尘;原矿堆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破碎工序局部密闭,湿式作业降尘;稀土精矿烘干尾气经布袋除尘后,尾气经10m排气筒排放;食堂使用清洁能源,已安装抽油烟机,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德昌大*槽稀土矿采选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因大*槽稀土矿区安全隐患整改,将德昌大*槽稀土矿采选矿项目选厂搬迁至锶钡项目选厂场址所在地,继续进行稀土精矿生产,从而导致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审批不一致。2021年4月,四川 (略)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承担“四川 (略) 德昌大*槽稀土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于2021年6月编制完成了《四川 (略) 德昌大*槽稀土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2023年1月取得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备案(省级)。
现有工程矿山涌水全部回用于采矿降尘;选矿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林地作农肥,不外排;主要噪声来源于采矿设备、选矿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源在70~100dB(A)之间;固体废物采矿废石通过密闭车辆运至华通运排土场,尾矿通过管道输送排入华通运尾矿库堆存,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选矿,浮选药剂桶由厂家回收,废油经危废间收集,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大*槽乡生活垃圾转运站,由环卫清运。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 (略)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四川中蓉 (略)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8-*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 (略) 天府大道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4栋11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川 (略)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