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的公示
根据《市财政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铜财资〔2021〕3号)文件要求,我院有一批使用年久且故障失修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略) 2023年第十三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对233样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1个,价值1480元,通用设备163件,价值*元,专用设备67件,价值*元,家具用具2件,价值8100元)进行报废处置,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松桃苗族自 (略) 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856—*,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应印证资料,签署实名,凡匿名举报,没有具体被举报对象的,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