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校方责任险(含无过失责任险)采购项目
竞价公告(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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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价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价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途径提起异议,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不予受理。
一、基本信息
竞价编号:JJ* | |
项目名称: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校方责任险(含无过失责任险)采购项目 | |
项目预算(元):已隐藏 | 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 |
采购单位:广东 (略) | 联系人:****** |
最少报价家数:3 | 联系电话:******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异议反馈:****** | |
开始时间:2024-09-20 11:12:05 | 截止时间:2024-09-23 11:15:00 |
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报价时上传相关文件 |
二、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一)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报价人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略) ,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类业务许可证(报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价人具有从事普通高校保险的经验,评价良好,须提供过往两年理赔数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三、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方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 | |
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3天交付。 | |
交付地址: (略) 清城区东城 (略) 28号广东 (略) 。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详见附件需求书 | |
其他要求:一、特别约定(本项内容需要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一)在保险期间内,学生在校内遭受人身伤亡,尽管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 (略) 或仲裁机构仍判决或裁决被保险人需对受伤害学生给予经济补偿时, (略) 或仲裁机构仍判决或裁决结果为准,最高赔偿限额以保险单约定的限额为准。 (二)在保险期间内,对于采购人的新增学生,自该生完成注册手续之日起,自动纳入本保险保障范围。若新增学生人数不超过保险单投保人数的5%,保险人免于收取增加的保险费;若新增学生人数超过保险单投保人数的5%,保险人按实收取增加人数的保险费。 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需求书 |
四、技术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是否限定品牌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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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方责任险(含无过失责任险) | 1.00 | 项 | 详见附件需求书 | 否 | 详见附件需求书 |
五、附件
序号 | 附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大小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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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 (略) 校方责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险)用户需求书(挂网版).docx | 2024-09-20 09:17:37 | 无 | 登录后可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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