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蓟州区罗庄子镇人民政府机关 (略) 蓟州区罗庄子镇洪水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6日 发布来源: (略) 蓟州区罗庄子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略) 蓟州区罗庄子镇洪水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蓟州区建设大厦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5 项目名称: (略) 蓟州区罗庄子镇洪水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元 最高限价:26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1日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四)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六)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到 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蓟州区建设大厦4F 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 (略) 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蓟州区建设大厦4F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蓟州区建设大厦4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 (略) (略) (tjgp.http://**.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 (略) (略) ,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 (略) 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 (略) 无关。同时, (略) 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 (略) 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蓟州区罗庄子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蓟州区罗庄子镇罗庄子村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蓟州区建设大厦4F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浩 电 话:022-* (略) 2024年0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