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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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重庆 (略) 塑胶制品加工扩建项目 | 重庆 (略) | 沙坪坝区井口工业 (略) 20号 | 重庆 (略) | 扩建项目主要在1#生产车间新增注射成型机、注塑机、波纹管生产线,2#生产车间生产工艺及产量维持现状不变(传感器膜盒生产线2条、传感器膜盒生产能力为*个/a)。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公司员工共102人),工作制度不发生变化,轮班作业,两班工作制。 | 1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注塑废气通过工位上方设置的集气设施收集后经“UV+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硫化废气通过工位上方设置的集气设施收集后经“UV+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车间内加强机械通风,车间内部进行通风换气。 1.2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清洁废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能力20 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已建的生化池(处理能力30 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 1.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 1.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1间危废暂存区(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危废暂存区设“四防”处理,地坪上方设置托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设计,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已建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约20m2),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地坪做防渗处理,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