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X市基础略 (盖 章)
招标代理机构:X中正略 (盖 章)
日期:2018年1月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3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 67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7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市基础略,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条件,略。
2、略范围
本项目位于X花园大道258号,投资额约为200万元,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电气照明、厨房卫生间茶室建筑安装、水泵池等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略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X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中 “城市园林绿化”A1或A2 或B组中且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X省外企业还须持有X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信息入库
各投标人登录X市公略(http:/ *** )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
(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略页右上“企业入库口”,根据显示界面在“新企业注册入口”注册后就可上传投标信息,同时并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后,并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
(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由交易员本人携原件到市略审验。
(3)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所需的资料,略自行下载。(链接地址:http:/ *** )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申略银(电汇)方式交纳,略汇票、转账支票(限X市内)方式略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为:“开户单位:X市基础略;略:略;账号:3532 5835 6849”。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16:00时前。
5.2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略回单)、合同复印件和退保证金的收据及缴纳投标略回单复印件退回。保证金退回资料交至X市基础略6楼602室(联系电话 ## )。
6、开标信息验证
6.1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18年2 月8 日上午8:30~9:30时(略标准时间为准)在X市基础略(九华北大道333号)608会议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
6.2投标申请人凭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略,7*24小时服务电话: ## 0办理地址:X市花园东大道169号(略)609办公室,联系电话: ## 0-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在X市公略(www.qzggzy.com)或略(http:/ *** )免费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年2月8日9 时30分,地点为X市基础略(九华北大道333号)608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X市基础略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X中正略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
2018年1月3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X市基础略 地址:X市九华北大道33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X中正略 地址:X市三衢路505号三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 |
1.1.4 |
项目名称 |
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施工。 |
1.1.5 |
建设地点 |
位于X花园大道258号。 |
1.2.1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投资。 |
1.2.2 |
出资比例 |
国有出资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100%。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的施工(略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联系单,工程量清单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4 个月,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
质量要求 |
一次性验收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X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中 “城市园林绿化”A1或A2 或B组中且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省外企业还须持有X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略 |
不组织,由投标申请人自行略。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略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略(传真: ##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略必要的澄清,略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在X市公略和略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略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1 |
略文件的截止时间 |
应于投标截止日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2018年2月8日9时30分。 |
2.2.3 |
略文件澄清的时间 |
澄清文件在X市公略和略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略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
2.3.2 |
略文件修改的时间 |
修改文件在X市公略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略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见招标公告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指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 年,指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年,指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纸质版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商务标中造价人员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3、略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1、纸质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标: 1份(单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 商务标: 1份(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份(如有)(无需密封,在投标时提供)。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光盘1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独密封于封套中)。 (注:中标公示结束后,略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
3.7.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分别为: 资格审查标,包括3.1.1.1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3.1.1.2的内容。 资格审查标和商务标每册采用左侧书本装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X市基础略 项目名称: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施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商务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在2018年2月8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X市基础略(九华北大道333号)608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X市基础略(九华北大道333号)608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 1、投标单位随身携带企业CA进行签到; 2、启封商务标,根据商务标(投标函)确定投标报价得分前3名; 3、对投标报价得分前3名略资格审查和商务标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6.1.1 |
略的组建 |
略构成:专家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评标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 |
7.1 |
是略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标人的基略转账方式缴纳(户名:X市基础略;略:工略;账号: ## )略履约保函(工行、中行、建行、农行、略在X市内分支机略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应提交金额为中标价5%的履约担保,不计利息(如工程量发生变化,不作为中途补交或退还履约担保的理由,由此产生的风险略承担)。 履约担保的交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 |
10.1.2 |
略为记录 |
略为记录是指: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X市各县(市、区)略或略门、X省略或略门、X省住建厅、略正在略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6个月计)。 |
10.2 投标最高限价 |
||
|
投标最高限价 |
投标最高限价为: ## 元(含暂列金额8万元)。 |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份数:一份。 |
10.4 电子招投标 |
||
|
略电子招投标 |
否。 |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10.5.1 |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略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略代理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出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签到【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交与工作人员,但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的除外】并且授权委托书有效,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 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均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 2、投标企业名称与《X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文件中不一致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已到资审办办理变更登记的除外); 3、授权委托书未按格式填写或委略上查询证实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为无效授权委托书。 |
|
10.6中标公示 |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X市公略和略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
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到市监管略对中略贿犯罪记录查询。 |
|
|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略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略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略为等情形,取消其中标资格,略。 对因弄虚作假或恶意隐瞒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略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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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知识产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略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略需的其他目的。略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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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同义词语 |
||
|
构成招略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10监 督 |
||
|
略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11解释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略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2.1 |
选址意见书文号:/ |
10.12.2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
10.13.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 |
10.12.4 |
勘察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勘察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岗位证号编号:/ |
10.12.5 |
设计单位名称:/ 略会信用代码:/ 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岗位证号编号:/ |
10.12.6 |
施工图审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特别提醒: |
1、请投略保略上查询确认略提供查询密码,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 2、略代理工作人员电话后20分钟略或5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
投标略分
1.1.1根据《略投标法》、《略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略条件,略。
1.1.2 略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略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略代理服务的;
(6)略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略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略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X市各县(市、区)略或略门、X省略或略门、X省住建厅、略正在略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6个月计);
(14)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略贿犯罪记录【以“略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15)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或从业登记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略会保险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略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本工程不统一略,由略,投标单位如有疑问,略代理机构提交。
1.9.2 投略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略负略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1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略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略代理机构提交。
1.12 偏离
略有内容不允许偏离。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表格格式与电子文档中如有不一致的,以电子文档为准);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略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略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略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略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提交,略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在X市公略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略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略文件并在X市公略公布。略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略文件修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标、商务标组成。
3.1.1.1资格审查标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标封面;
(2)资格审查表;
(3)资格后审承诺书;
(4)略人员配备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企业提供X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无需密封在资格审查标密封袋中,略人)。
3.1.1.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封面;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工期、班组人员到位率等要求);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略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略分。开标时,招标人验收到帐汇总表,检查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天内退还原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略回单)、合同复印件和退保证金的收据及缴纳投标略回单复印件退回。保证金退回资料交至X市基础略6楼602室(联系电话 ## )。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加投标且未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提交放弃函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略为的;
(3)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撤回投标的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4)对因弄虚作假或恶意隐瞒自身情况影响公平竞争的,同略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略分。其中,略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略人的承诺。
3.7.2 略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盖单位章。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略应加盖单位章。
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标、商务标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略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商务标中)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作为投标人。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略递交给代理工作人员。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略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略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略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略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招标人将于投标略规定的时间在X市基础略(九华北大道333号)608略开标会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企业CA证书,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以下人员须参加开标会议: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携身份证和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要求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为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或授权委托书无效的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开标前将USB KEY交至工作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
注:①相关人员身份证、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
②授权委托书未按格式填写或委略上查询证实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为无效授权委托书。
5.2.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X,并退回给投标人。
5.2.3开标会议由X中正略主持,并由招标人委托X略公证,程序如下:
(1)宣布会议开始;
(2)略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情况;
(3)审核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并公布;
(4)公布商务标(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主要内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布的内容签字确认;
(5)根据第三章“3.5 特别说明”否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6)抽取商务标评标办法,确定最佳评标价;
(7)根据最佳评标价确定投标报价得分前3名;
(8)对投标报价得分前3略资格审查;
(9)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10)对投标报价得分前3略商务标评审;
(11)工作人员宣布商务标评审结果;
(12)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13)工作人员宣布中标候选人;
(14)略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
(15)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略提出,略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略负责。略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略门的人员;
(3)略有工作经历的或存在其它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略投标有关活动略政略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略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略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略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略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略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略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以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字、盖章为准),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完成备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略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略理;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略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略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略: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略合同的;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略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略为等情形。
对因弄虚作假或恶意隐瞒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略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略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略。
略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略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略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略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略,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略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略,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略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略,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略。
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略门投诉。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7.3条款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
|||
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 |
|||
资格审查承诺书 |
按要求承诺(包括关键字或句无错误或无缺漏)。 |
|||
略人员配备表 |
按要求提交并符合配备表附注要求 |
|||
X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X省外企业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
其他要求 |
《资格审查表》略涉及的资料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人在X市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库(新库)略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略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涉及的资料的原件或可于开标前到X市略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否则后果自负。) |
|||
2.1.3 |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农民工工资承诺 |
按要求承诺(包括关键字或句无错误或无缺漏)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5项规定 |
|||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规定 |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规定 |
|||
规费或意外伤害保险费或税金或暂列金或总承包服务费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规定 |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略理 |
详见本章3.1.2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投标最高限价。投标函中的“投标价格”精确到元,并与“投标总价表”中“投标总价”一致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格审查标:通过式评审 投标报价: 100 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2)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商务标评标办法确定:由工作人员在以下二种评标办法中随机抽取产生 |
||
|
1 |
随机下浮率法: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工作人员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8.0%-12.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投标最高限价。其次,以投标最高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略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最佳评标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略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略有效报价中没有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略投标。 |
||
|
2 |
低价平均法:略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相同的报价只保留一个,再由低到高选取略平均(少于五个,略进入平均),随机抽取平均值的95%-98%四档(每档间隔一个百分点)作为成本控制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成本控制价为最佳评标价。 |
||
|
商务分确定和偏差率K计算 |
各投标报价与最略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投标报价-最佳评标价)/最佳评标价*100%。 计算投标人商务得分时: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商务分上扣4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商务分上扣2分(商务标得零分的除外);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标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注:最佳评标价、成本控制价、评标控制价均四舍五入,保留到整元。 |
||
条款号 |
项目 |
编列内容 |
||
3 |
评标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3.1.2 |
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
||
3.2.2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
补1 |
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 |
/ |
||
补2 |
计算机电子评标 |
详见本章附件E:计算机无纸化评标方法 |
||
评略分
略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略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最佳评标价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1略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略初步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的;
(3)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略按以下原则对略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略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略按本章第2.2略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予以否决。
3.3.1在评标过程中,略可以书面形式要略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略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略补正。略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略分。
3.3.3 略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略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略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特别说明
3.5.1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投标函、略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质量承诺、略文件的要求,投标函中的“投标价格”未精确到元,或与“投标总价表”中“投标总价”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排名。
3.5.2投标报价达到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的,略成本评审,决定其是否参加商务报价得分排名。
3.5.3投标报价得分前3名在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中有被否决投标的,不重新抽取商务标评标办法,如前3名投标均被否决的,则按原投标报价得分排名顺序替补3略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略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略应当略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略: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略成员签到
略成员略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略的分工
略首先推略主任。略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略主任在略成员商议的基础上略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略文件,略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表格不略需时,略应补略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略代理机略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略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各投标人在资格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审定预算(如需要)、略在地工略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需要)、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 (如需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略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略暗标评审的)
/
A2.5对略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略应当对略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略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略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略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投标略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略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略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略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略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略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略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略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 响应性评审
A3.3.略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略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最高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略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分的规定为准。
A3.4.略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略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略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略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略。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 略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略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2)评分结果。
A4.2 略分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略评审和评分。
A4.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略评分)
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最佳评标价”。
A4.3.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A4.3.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略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
A4.3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略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略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略理。
A4.4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略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略。
A4.5 汇总评分结果
A4.5.略成员应按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5.2详细略结束后,汇略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略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略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略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略根据本章的规定略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略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略。
A5.2.2 投标人数量少略有投标被否决的,略。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
A5.3编制评标报告
略根据本章第3.4.2略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略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略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略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略在略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略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略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略置程序
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
/
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略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略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略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略继续评标。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略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略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略成员需要回避。
A6.3.2退出略成员,其已略为无效。略文件略成员略确略评标。
A6.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略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略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B0.总 则
略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是本章“评标办法”略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分的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的(下列情形略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略服务;
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IP相同的;
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略为。
B1.3 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略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略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6 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条要求编制的。
B1.7 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B1.8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如工程质量、工期、报价等(以投标函为准)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漏字或错字的。
B1.9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
B1.10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其他应当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
B2: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不作为投标人):
B2.1 略文件投标人须知4.1条要求密封或标记的。
B2.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2.3 略文件投标略分第5.2条款和投标人须知第10.5条款定参加开标会议的。
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C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略分,略按照本章第3.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第3.2.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略评审和判断时,略规定的办法。
C1.评审程序
C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略应略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D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D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
所有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算术平均值的75% 。
(说明:此处的下限略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作为认定否决投标的条件,略成本评审工作,并作出评委会决议)。
C1.2对投标价格略评审
略结合清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略分析,并修正其中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内容:
(1) 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2)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3) 分部分项略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4)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略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5) 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6) 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7) 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8) 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C1.3澄清、说明或补正
略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略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C1.4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略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结果,计算出对投标人略合略产生的最终差额,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C2.评审的依据
略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
(1) 招标文件;
(2) 标底(审定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果有);
(3) 技术标;
(4) 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 略在地工略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
(6) 略价格水平;
(7) 略在地工略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
(8) 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9) 略附其他证明资料;
(10) 略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
C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略对已标价工略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略修正,并记录分析和修正的结果。
汇总修正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A值(此值应为代数值,修正结果表明理论上应当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修正差额记为正值,反之记为负值,下同),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4.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C4.1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略分析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出其中错报或漏报的子目,并按略修正:
略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错略修正;
略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错漏项之间略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错略修正;
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审定预算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错略修正;
如果没有审定预算或者审定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略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略应对此类价格略分析,略可以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略也可以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以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作为修正价格;
对超出招标范围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
C4.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根据上述原则,修正错报和补充漏报子目的价格;
计算经修正或补充后产生的价格差额。汇总上述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B值,并明确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5.分部分项略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C5.略分项略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分部分项略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略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略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略修正;
略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子目之间略适当调整后的略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略修正;
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略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略修正;
如果没有标底(经评审预算)或者标底(经评审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略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略应对此类价格略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略认为需要)。
C5.2 分部分项略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分部分项略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略价格水平存在明显差略逐项分析、修正:
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C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6.措施项目清单和其略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C6.1措施项目清单和其略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略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投入数量不正确或不合理的,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中明确的或者可以通过技术标中给出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计划投入的资源数量(如临时设施、略管理人员流量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等)修正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不合理的资源投入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价格不合理的,略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报价子目之间略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不合理报价子目的资源或生产要略修正;
其他情况下,按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不略修正;
如果没有标底(经评审预算)或者标底(经评审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略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略应对此类价格略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略认为需要);
略文件不应当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
C6.2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略分分析和修正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略分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对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略逐项分析、修正;
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D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7.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C7.1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按投标人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投标人企业实际的管理费率(近三年企业管理费总额的平均值与近三年完成产值的平均值之间的比例)并以此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企业略修正;
企业管理费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率以及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企业管理费率的平均略修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企业管理费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略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略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管理费率)。
C7.2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对企略分析和修正;
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E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8.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C8.1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按国略门对投标人下达的国有资产增略董事会或股东会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或股本收益率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略修正;
利润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利润率以及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利润率的平均略修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利润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略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略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利润率)。
C8.2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略分析和修正;
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F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9.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根据投标价格分析出其中法定税金和规费的百分比,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比率,对略分析和修正。
对法定税略分析和修正;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G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10.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评审各项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对明显过高或过略分析。
对不平衡报价汇总分析结果,修正明显过高的价格产生的差额,首先用于填补修正过低的价格产生的差额,两者的余额记为H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11.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
略对上述分析的略汇总和整理。以其各自的代数值汇总A值至H值,得出合计差额Δ1,并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略事项。如果投标人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略可以同时要略补正。
略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问题澄清通知和质疑问卷应当包括:质疑问题、有关澄清要求、需要书面回复的内容、回复时间(应给投标人留出足够的回复时间)、递交方式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略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问题的澄清和说明依然存在疑问,略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略疑问都得到澄清和说明。
根据澄清和说明结果,对于投标人已经有效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和子目应从上述A值至H值的计算中剔除或修正,修正A值至H值并计算最终差额Δ2。略谓的“有效澄清”是指投标人做出的澄清和说明已经合理地解释或略提出的问题并且澄清略信服。
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略应填写评审结论记录表,以最终差额Δ2与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明的利润额(如标明的是利润率,以利润率乘以其计取基数,下同)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
如果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略将根据本章第3.2.2(综合评估法为3.2.4)项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略理。
备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完善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方法
/
附件E: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由计算机读入投标人的电子文档,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数量及规费、税金、措施略计算机评审。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略进行讨论,并最略决议。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市基础略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位于X花园路258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X市略项目受理函衢发改项函【2015】92号文件 。
4.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
5.工程内容: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的施工(略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联系单,工程量清单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略账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1%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4.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略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略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略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略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略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略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略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略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X市基础略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略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合同备案机构执 *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必须签字) (签字) (必须签字)
略会信用代码:(必须填写) 略会信用代码:(必须填写)
地 址:(必须填写) 地 址:(必须填写)
邮政编码: (必须填写) 邮政编码:(必须填写)
法定代表人:(必须填写) 法定代表人:(必须填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必须填写) 电 话:(必须填写)
传 真: (必须填写) 传 真:(必须填写)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略: (必须填写) 略:(必须填写)
账 号: (必须填写) 账 号:(必须填写)
备案意见:
编号:略备(填写年度)第 号
经办人: 复核人:
备案章
年 月 日
略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通用条款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为准。
略分 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合同、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以及相关略门关于略的有关管理办法或规定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必填) ;
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填) ;
联系电话: (必填)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必填)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必填) ;
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填) ;
联系电话: (必填)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必填)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施工红线范围内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X省建设工程工程时清单计价指引》、《X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X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X省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X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X省补充规定》、略计【2016】64号、建建发【2016】144号、略定【2016】23号、略信【2016】25号、略定【2016】54号、衢住建办【2016】91号及省、市、略在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现行的其他相关规定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略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略。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适用国外标准、规范时,相关略备案。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如有)或直接发包书面资料(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含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审定预算价(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1)监理合同(12)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等。
若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技术标准与规范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合同双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略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略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印章齐全的纸质施工图五套和地勘报告 *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印章齐全、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
电子版施工图仅供参考,不作为承发包双方施工或计量等依据。承包人在使用电子版本前,务必与纸质版本核对一致后使用。否则,由于电子版的错误而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与施工有关的必要文件等。
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如有),且修改或优化方案需报监理人审查批准。投略分、办理略需的应由承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本合同复印件及投略分复印件等文件需向监理人提供一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后5天内,专项施工略位施工前5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3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一个月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 ;
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5天内(专项施工方案除外)。须经发包人审批的文件的期限:按本合同7.1.1执行。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略保管一套完整的施工图,供发包人及有关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X市基础略;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其联系电话)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其联系电话)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其联系电话) 。
1.10 交通运输
1.10.1 略的权利
略的权利的约定:略(略外)所需的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略,及时与发包人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0.3 场内交通
略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红线略内交通的边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略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略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略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有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略。
1.11.2 关于承包人略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略。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略。
1.11.4 承包人在略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按合同略。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实略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含技术略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略工程量清单数量15%及以上。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必填) ;
身份证号:(必填) ;
职 务:(必填) ;
联系电话: (必填)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必填)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变更的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略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监管等。
2.4 略、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略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略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的相关约定。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供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全套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略存档的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 套(原件)、电子版 *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10)略的其他义务:
a.分别向发包人、监理人略至少一间(免费使用),满足发包人略办公的需要。
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
d.略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略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 。
(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略增加费用。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必填) ;
身份证号:(必填)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必填)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必填)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必填) 。
关于项目经理每略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达到 24 日以上。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略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应要求限期改正,承包人逾期未改正的,经监理人核实,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略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每天计取20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或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略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略。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到位后因发生重X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略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略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 ## 元;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计取承包人违约金 ## 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略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在本合同中根据略安排。
略管理人员每略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达到28日以上。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计取承包人的违约金50000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略的批准要求:按略;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人员到位后因发生重X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略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略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管理人员的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来人员的等级。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50000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20000元。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略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每天每人次计取违约金500元,每月结算,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能到岗或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略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略。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等国家相关法规文件明确禁止的分包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分包人。如因承包人无故拖欠分包人工程款,造成本工程进度拖延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按本合同16.2.2(6)承包人略理。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略。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可略保函、保险公司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即: 元)。办理期限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限期未办理的,每延长一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出具(不计息);履约略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每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规范、本省监理相关规定及本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签证等)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关于监理略、略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略一间。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必填) ;
职 务: (必填)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必填) ;
联系电话: (必填)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必填) 。
关于监理人的权限: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签发,工程变更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计量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略质量、安全、进度、人员的监督管理等按监理规范和本省住建厅的有关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1)监理人超出合同约定权限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略理决定;
(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令。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略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通知中应明确隐蔽工程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地点,并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略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隐蔽工程验收过程、略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略位、验收过程、主要略验收照片、影像等资料。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X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略门发布的有关略。承包人应服从、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及相关安略门的检查与监督。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略。
关略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略。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略。
(1)遵守地方略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略夜间作业略门批准。
(3)其他: /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28日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在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至85%,结算后根据结算价付清余款。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主动接受监理人、发略门的监督检查。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略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略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后5日内,专项施工略位施工前5日。监理人(或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3日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交下一个月进度计划。
监理人(或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3日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3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配合完成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等事项。因承包人原因拖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按略扣罚。无论承包人是否提交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30日内,承包人未正式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略门,略有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归发包人,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7.3.2开工通知
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日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价格调整的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5日。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延误的工期予以签证。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的(经监理审核属合理工期索赔延期的除外),违约金按每天2000元计取。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
7.6 不利物质条件
7.6.1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
(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
(2)略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
(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
(4)略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或地下文物保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溶洞等。
7.6.2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予以签证(因延误工期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
(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以上;
(3)持续3日最高温度达到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中的 / 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发包人提供材料的 / 价款在 / 时期的工程造价中扣回。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1)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略。
(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设备均略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
(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设备要求(使用商品砼、商品砂浆)。
(4)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
(5)凡是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注明规格、型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要求采购和施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办理。
(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略、使用。
(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对承包人投标时确略更换的,按招标文件约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更换后的材料设备价格由发包人签证确认。
(8)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采购、使用材料设备的,必须按监理人(发包人)的要求整改到位,同时按本合同16.2.2承包人略理。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参考品牌表》(如有)中的名称提供样品,略述材料及设备品牌是发包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编制招标控制略分品质较好的材料及设备品牌,略合同时,可选用参考品牌的材料及设备,也可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及设备。在参考品牌表中未注明的材料及设备,承包人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略家和品牌,按监理人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样品。样品选定并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承包人共同见证封存后,由监理人负责保管。提供样品的同时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或抄件)和检测(检验、试验)报告。同一系列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选定同一品牌,否则,监理人和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和使用。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略需要略所: 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 。
略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 。
略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
(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略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略一般鉴定、略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略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略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略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
(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略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略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略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应由原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不得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按16.2.2(6)处理。工程变更的办理程序根据X管委会略。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
(2)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的,略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中人工、材料、略控制价(或预算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略控制价(或预算价)的下降幅度,编制变更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即结算综合单价=按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口径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暂列金*(1 税金费率))/(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1 税金费率)),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确定后的综合单价中,合同如有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等内容,按略。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对比的变化幅度,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其增加超略分或减少超过上述略分工程量的相应综合单价估价按10.4.1(2)条确定综合单价。
(4)当出现工程变更减少后剩余工程量为零时的特殊情形,即工程量清单(含清单描述中涉及到的定额子目)中取消某项工作或被新的项目替换,其对应的(投标综合单价/审定预算综合单价-1)*100%在±15%及以上时,结算扣除的综合单价按10.4.1(2)条确定。
(5)技术措施费涉及调整的,其相应综合单价估价按10.4.1(2)条确定。
(6)颁发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按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略。
(7)款无标价价格及信息价的材料,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共同确认签证价,签证价不下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2.1条第1款中增加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无价材料由略承担风险,中标后不做任何调整。
10.4.2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10万元以上的重大变更,在完成价格调整审核后,在最近一次进度款中按照进度款同比例支付。10万以下的一般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在完成结算后支付。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略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略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略的暂估价项目
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略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日通知发包人,略方案和工作分工,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略门的监督。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7.2 略的暂估价项目: 按合同通用条款 。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用于施工合同尚未确定或者略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略有,今后施工过程中如未发生前述因素,此项费用就不存在,不予计算,发包人不予支付。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本条约定的调整时间均为在工程施工期范围内。调整计略分,略计取税金。
略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略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略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略价格调整。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所在月《X造价信息》(略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
(2)市场价格约定:A2=结构施工工期(不含桩基施工期)《X造价信息》(略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
(3)调整方法
a.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超出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 (A2-A1);
b.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低于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A2);
c.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衢住建建 [2018年#月#号文件规定的调价范围和略(如有新的政策文件,按新文件约定、执行)。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方式 单价合同 确定。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一次性包定:
(1)综合单价;
(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
(4)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190元/工日、普工130元/工日计取);
(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略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略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略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
c.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工程量按照〔以下按工程专业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X省建设工程工程时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X省补充规定》(略计〔2013〕63号)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编制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审核。
(2)略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的约定调整。
(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本合同1.13条)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按10.4.1(3)略。
(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漏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略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的,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0.4.1(2)略。
(5)略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的,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按合同专用条款10.4.1(5)、(2)款约定方法调整。
(6)未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及论证费用,略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2)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的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X省建设工程工程时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X省补充规定》(略计〔2013〕63号)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编制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2)实行其他计价方式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省、略门颁布的规范、各略的计价依据(定额)略明确约略。
(3)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确认变更联系单的施工内容按实计量。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月底前报送经监理人审批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略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按发包人的变更略。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①按月支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核签的报告后30日内,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含向发包人提供CCTV检测仪器检测的略内窥视频影像资料一套)、竣工结算资料送审后支付至工程量进度款的85%;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办理完毕相关工程档案资料存档移交、签署竣工结算证书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5%;余款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养护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支付,如养护质量不能符合X管委会养护要求的,发包略分或不予支付养护费用。如苗木存活质量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略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②当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7.5%时,应提供至结算总价款的全额发票。③发包人户名:X市基础略;略:工略;账号: ## ;税号: ## ;地址:略区X街道三X路3-1幢。④月完成工程量少于月计划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发包人根据实际情略分支付或不予支付,未支付的工程款待达到支付条件时支付。承包人逾期上报计量的,该期工程款列入下个月度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投标书(商务标)结合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情况(施工图及确定的变更联系单的工程量)编制。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略。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略。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合同略。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30日内完成支付(或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按财政月度统一支付时间)。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略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程款支付依据。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2.5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略: 账号: 。如后略账户变更的,需提交支付账号变更书面申请资料,变更资料应由承包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发包人认可。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略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
工程验收过程、略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略位、验收过程、主要略照片、影像等资料。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日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承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提交略理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13.2.5移交、略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合同略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略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略理约定:违约金按工期违约略处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略
13.6.1 略
承包人略的期限:应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临设拆略。确有困难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否则,发包人有权略,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承包人20%的履约担保金的违约金。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选择方式第(2)种方式。
(1)实行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按工程形象进度(如:地下空间、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验收合格)或时间节点分阶段完成工程结算审核。
(2)承包人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及略施工内容,且通过各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超过60日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日,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有资料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可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
14.2 竣工结算审核
(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和结算资料后,7日内完成资料核查确认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经监理人提交的经核查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和结算资料,7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复核,并按规定程略进行结算审核工作。结算审核时略规定为准。因承包人资料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时间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在签发结算书后60日内,扣留预付款、其他应扣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或提供质保金保函)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结算付款(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按财政统一支付时间完成)。逾期支付按略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按略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略分结算款。略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4)结算其它要求:工程结算由发包人送相关单位审核,结算审核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结算金额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费用计算依据《略关于进一步完略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及略合同的约定。在承包人无故不支付追加审核费的情况下,可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审核单位,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抵扣,同时由承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发票约定的对应金额的建筑业增值税发票。
已经完成的竣工结算审核文件由发包人(或略人)在30日内,略门报送、备案。
(5)逾期审核的责任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审核的责任: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的60日内,不开展竣工结算审核手续或未提出意见的,可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已被发包人认可。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确认审核结算的责任: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略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30日内,不确认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发包人可当单方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同进度款申请方式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限为24个月,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略保函,保函金额为: / ;
(2)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2.5%;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过程结算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15.3.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验收合格期满两年,经承包人申请后30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2)无故逾期未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按本合同14.2(2)相关条款计取违约金。
(3)本合同未明确的内容,按国家相关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略。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略的合理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略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略。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 天后发包人仍不略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索赔对应损失的费用。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
(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略 * 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略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略承诺的要求;
(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
(4)承包人未略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
(5)无正当理由,承略监理人、发包人指令,发包人书面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略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2)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3)略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保证金的1%。
(4)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20%以上时,发包人可解除施工合同,略有履约保证金。
(5)承包人略、明略或实质略合同,发包人可通略解除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6)承包人未按相关规范、规定履约或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或监理人)合理指令的,发包人每次可向承包人计取3000元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7) /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将工程略为,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略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监理人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略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分包项目金额10%的违约金。
(2)略过程中,承略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略为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的50%,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略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略分予以赔偿。
(4)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略 * 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施工需要,略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略理,直至终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发包人要求实施的变更(或签证)的施工内容。否则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略履约保证金,直至发包人单方面中止承包合同。
(6)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略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略的材料、设备的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工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略编制的各类文件等。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含上游橡胶坝破裂造成伤亡和损失)、暴风雨雪、政府禁令,以政府略门发布文件为准。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56 日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略人员办理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承包人承担。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略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主体双方还可以就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办理其他工程有关的保险、略理原则等。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后协商选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视情况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承担一半。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略申请仲裁;
(2)略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容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建设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书面申请退还。
21.2质量目标违约: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处以履约保证金3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
21.3安全质量事故违约:每发生一起一般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根略以履约保证金30%至100%的违约金。
21.4其他违约:因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发生上访等事件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起,处以履约保证金20%的违约金。
21.5承包人应在需要签证的内容(含增减)发生后3日内或在隐蔽之前提交签证申请。若承包人逾期不提交的,增加的工程量不予签证;减少的工程量由监理人提交核减签证申请,按X管委相关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实施,视为承包人认同。
21.6本项目采用人脸考勤机考勤,考勤机由承包人负责提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3: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承包略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2年,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略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绿化工程养护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并完成接养手续为止。如工程质量不能满足接养要求的,整改期间承包人必须继续免费养护至完成接养手续为止。如果保修期(养护期)内有苗木死亡的,该苗木养护期以更换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养护期依次类推。养护管理详细标准及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详见:《X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X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考核办法》《X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以及补充文件,承包人必须严格按以上略养护,养护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支付。如养护质量不能符合X管委会养护要求的,略扣除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略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略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必填 承包人(公章): 必填
地 址: 必填 地 址: 必填
邮政编码: 必填 邮政编码: 必填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必填 电 话: 必填
传 真: 传 真:
略: 必填 略: 必填
账 号: 必填 账 号: 必填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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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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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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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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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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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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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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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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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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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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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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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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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履约担保
XX (发包人名称):
鉴于 XX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XX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略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XX 元(¥ XX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同意提略仲裁;
(2)向(略在地具有管辖权的)略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4: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工程的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X省的有关规定。
(二)略 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略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略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略为,有向略门举报,略理略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略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略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略廉政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略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略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略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略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略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略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本工程量清单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X省建设工程工程时清单计价指引》、《X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X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X省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X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X省补充规定》、略计【2016】64号、建建发【2016】144号、略定【2016】23号、略信【2016】25号、略定【2016】54号、衢住建办【2016】91号及省、略补充规定;材料价格及人工单价按2017年第11期《X造价信息》和2017年第11期《X造价信息》编制,以上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
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略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略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 国家或省级、行略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略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略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略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略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略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略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略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略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略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略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略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略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略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略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略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略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略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略费用。
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略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略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略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略地及其周围环境,略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略细化或增减。
2.7.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略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略的责任略费用。
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略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略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略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 材料价格包括略的略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 施工机械略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略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2.9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略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略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1工程略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略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略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略文件中约定的风略有略费用。
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1)取费:
景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下限8.74%,上限10.67%)(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3.19%计取(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下限8.74%,上限10.67%)(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0.94%计取(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给排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下限10.68%,上限13.08%)(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7.3%计取(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下限13.82%,上限16.88%)(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0.4%计取(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下限15.1%,上限18.45%)(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1.96%计取(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 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按0.2%计取(以“直接费 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
税金按11%计取(以“直接费 管理费 利润 规费 其他项目费”为计费基数);
(2)投标人“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应等于“投标总价表”中“投标总价”和投标函中的“投标价格”,二报价不相等略理。
(3)本工程审定预算价为 ## 元(含暂列金额 8 万元,税前),投标最高限价为 ## 元(含暂列金额8万元,税前),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略理。
(4)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投标须知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指:①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原因略分项工程量清单某综合单价中综合的内容出现缺项、漏项、计算差错、错报、决策失误等因素而造成该综合单价不调整而损失的费用;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略需的费用;③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略内容略包括内容。如果图纸〔包括投标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略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承包人在投标时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施工措施费、税金、略有费用。
(5)人工费、材料费按衢住建建 [2018年#月#号文件规定的调价范围和略。
(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暂列金额为80000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投标人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略理;中标后该项费用由业主掌握。
(8)无价材料由略报价并承担风险,中标后不做任何调整。
3、其他说明
3.1词语和定义
3.1.1 工程量清单
是表略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 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3.1.3 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略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略结算的子目。
3.1.4 子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略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
3.1.5 子目特征
略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
3.1.6 规费
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略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3.1.7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3.1.8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略管理、服务略管理、竣工资料略需的费用。
3.1.9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略的定义。
3.2.2 略人提供的工略认真细致的复核。略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略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略重新计算和校核。略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略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略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略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略人答疑和修正,略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略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略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略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略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略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略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3.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略内的工地地面价,不略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略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略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略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略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略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略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3.3.3 专业工程略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略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略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3.4其他补充说明: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以下表格仅供参考)
4.1投标总价表
投标总价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
(大写) :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4.2总说明
总说明 |
||||||
工程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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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页 共 页 |
|
4.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 中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规费(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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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4.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汇总内容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 |
一 |
工略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
其中 |
1.人工费 机械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 分部分项机械费) |
|
二 |
措施项目费 |
|
|
2.1 |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按综合单价计算 |
|
其中 |
2.人工费 机械费 |
∑(技措项目人工费 技措项目机械费) |
|
2.2 |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按项计算 |
|
|
3.安全文明施工费 |
(1 2) × % |
|
|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1 2) × % |
|
|
5.夜间施工增加费 |
(1 2) × % |
|
|
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1 2) × % |
|
|
7.二次搬运费 |
(1 2) × % |
|
|
8.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
(1 2) × % |
|
|
9.提前竣工增加费 |
(1 2) × % |
|
|
10.工程定位复测费 |
(1 2) × % |
|
|
11.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
(1 2) × % |
|
|
12.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
按相关规定计算 |
|
三 |
暂列金额 |
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
|
四 |
规费 |
13 14 |
|
|
13.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
(1 2) × % |
|
|
14.民工工伤保险费 |
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
|
五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
|
六 |
税金 |
(一 二 三 四 五 计税不计费)× % |
|
七 |
建设工程造价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
|
4.略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其中(元) |
备注 |
|
人工费 |
机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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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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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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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计(元)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使用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费用 |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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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 |
计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元) |
备注 |
|
人工费 |
机械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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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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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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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 合 单 价(元) |
合计 (元)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 费用 |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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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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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子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
2 |
其他组织措施费 |
|
|
|
2.1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
|
2.2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
|
2.3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
|
2.4 |
二次搬运费 |
|
|
|
2.5 |
行车、行人干扰费增加费 |
|
|
|
2.6 |
提前竣工增加费 |
|
|
|
2.7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
|
|
2.8 |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
|
|
|
2.9 |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
|
|
|
合计 |
|
4.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1页 共1页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元 |
|
|
2 |
暂估价 |
元 |
|
|
2.1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 |
|
|
3 |
计日工 |
元 |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元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4.9主要工日价格表
主要工日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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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
第1页 共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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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种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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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10主要材料价格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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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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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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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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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专业)工程名称:(专业工程)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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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
由投标人在X市公略(www.qzggzy.com)下载。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2010略文件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资格审查标封面
二、资格审查表
三、资格后审承诺书
四、略人员配备表
五、商务标封面
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八、授权委托书
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十、承诺书
一、资格审查标封面
工程施工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标)
投标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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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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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
《X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中 “城市园林绿化” 组,经营范围: 。 |
营业执照 |
证号: 已入库 □(勾选)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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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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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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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略涉及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公章附后,提供原件核对;
2、省外企业提供X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公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承诺书
资格后审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 (投标人名称) ,现参与(工程名称) 投标,略文件的基础上,略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略分”第1.4条的要求,如有隐瞒,略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四、略人员配备表
略人员配备表
岗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资格(职称、上岗)证及号 |
社会保障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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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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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质量员)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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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安全员)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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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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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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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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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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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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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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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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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打*号的必填,所填项目内容作为资格审查及标后管理依据;
2、以上人员对应的身份证、资格(职称、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后;
3、以上填写的信息与递交的附件不能自相矛盾,社保关系在“略”(www.12333 *** )进行核实,略提供查询密码。如所填写信息与递交的附件略保关系无略查询证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将作略为记录。
特别提醒:请投略保略上查询确认,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
五、商务标封面
工程施工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
投标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略并充分研究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略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含暂列金(大写): ,税前);
RMB¥: 元(含暂列金 元,税前)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工期 日历天,并确保工程略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标准,略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略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我方已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企业基本账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①略:
②账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规定(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1.2.8 |
姓名: 身份证号: |
必须填写 |
2 |
工期 |
1.1.4.3 |
日历天。 |
必须填写 |
3 |
缺陷责任期 |
1.1.4.4 |
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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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金额 |
3.7 |
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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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包 |
3.5.2 |
见分包项目 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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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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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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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量标准 |
5.1 |
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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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1.1 |
见价格指数权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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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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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12.2.2 |
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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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2 |
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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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15.3.2 |
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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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略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略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八、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出席 标段的开标会议,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开略有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略保关系在“略”(www.12333 *** )进行核实,略提供查询密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盖章)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九、承诺书
承诺书
X市基础略:
我单位参加的258衢园景观工程(厨房、卫生间、茶室及景观工程)施工投标,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作如下承诺:
序号 |
内 容 |
1 |
工期承诺:如由于我单位责任造成工程延期的,即视为我单位违约,按每延期一天,处以2000元/天的罚款;如工期延期超出10天的,发包人略工期履约保证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延误工期的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非我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按监理及发包人签证的天数延期外由此引起的费用不再要求增加。 质量承诺:我单位将严略的标准、施工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略质量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承诺:本工程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按略有关文明施工管略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我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违约履约保证金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
2 |
略承诺:略人员将按我单位投标文件略到岗,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到位天数决不少于24日历天,略其他人员每月到位天数决不少于28日历天;略理。 我单位承诺绝不略转包;特殊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做到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分包。略理。 |
3 |
民工工资支付承诺:我单位承诺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决不拖欠,否则视为违约,第一次发现不及时支付的,发包方可扣略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如第二次不及时支付并有上访情况给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发包人可扣略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
4 |
提交资料的承诺:我单位承诺将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种办证资料,绝不影响发包人办理质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否则发包人可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我单位的其它履约保证金,也可单方解除施工合同。 |
5 |
材料采购承诺:略文件要求的各种型号及规格采购材料及设备,略产生的后果由我方负责。工程施工其他材料,均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略家,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在工程实施中我方将严格按要求提供样品,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认可后再用于工程中,决不使用质量不合格或与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及我方投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材料。 |
6 |
其它承诺:服从X管委会《X市X管委会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一)》、《X市X管委会工程项目预、决(结)算管理办法(试行)》、《X市X管委会工程项目预、决(结)算管理办法(试行)》、《X市X管委会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新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严略,否则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