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文件持有者:招标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用 (略) 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24页资信评审2. 机械设备-备注“2、允许摊铺机或沥青压路机所有者向多家投标人提供意向租赁协议。”修改为“2、允许设备所有者向多家投标人提供意向租赁协议。”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用 (略) 联系电话:0580-*
招标代理:浙江恒诚 (略) 联系电话: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