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的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我司组织的永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 (略) :E *** 9001),现发布本项目答疑纪要如下:
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水工专业负责人职称描述为“相关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问水工专业负责人是要求“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还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明确。
回复:水工专业负责人职称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8)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 (略) 保缴纳凭证。 (略) 保系统不同的原因,本项目2022年6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建议本条款修改为:(8)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 (略) 保缴纳凭证。
回复:应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 (略) 保缴纳凭证不做修改, (略) 保系统不同的原因无法正常提供,可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 (略) 保缴纳凭证。
问题3:招标条件:《永安市 (略) 关于永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上述可研是否为公开材料?请明确。
回复:《永安市 (略) 关于永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是公开材料。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永安市城乡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燕城 (略)
日 期: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