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 (略)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动态血压监测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HCG-2024-009项目名称:隆 (略)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动态血压监测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根据《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 (略) 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5根据《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要求,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2.6按照财库〔2022〕35 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2.7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
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没有或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上述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 (略) 邮箱(*@*q.com)并发放招标文件。售价:0元;)
发布媒介: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略) 优山美地13号楼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优山美地13号楼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 (略)
地址:隆德县312国道北
联系人:杨建隆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优山美地13号楼5号营业房
项目负责人:张敏
联系方式:*
宁夏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