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暂估价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 (略) 以永宁县审批 (略) 关于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3】139号批准 建设,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永 (略) ,招标人为永 (略) 、宁夏城 (略) ,招标项 目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密度快速定植水生植物模块系统、矮型人工水草和智能一体化水质在线监测预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宁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暂估价工程材料高密度快速定植水生植物模块系统、矮型人工水草,智能一体化水质在线监测预警;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材料采购范围及内容(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等):高密度快速定植水生植物模块系统1043㎡ ,矮型人工水草3410㎡,智能一体化水质在线监测预警2套;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高密度快速定植水生植物模块系统、矮型人工水草、二标段智能一体化水质在线监测预警;
交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专项授权(注明授权委托的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资格,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罚限 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6 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 日24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 位投标 (略) 已备案的 (略) 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 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 回 (略) 公共 (略)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澄清/ 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 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 (略) 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续费等问题,请咨询西部 CA 技术电话:*。如有交易系统注
册、登录方面的问题请拨打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 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材料采购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0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 (略)
地址: (略) 永宁县杨和南街10号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951-*
招标人:宁夏城 (略)
地址: (略) (略) 森林公园M岛森林半岛3-2号楼302室
联系人:郝鹏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新 (略)
地 址:宁夏回 (略) (略) (略) 广场东街 (略) 以南黄河文 化创展中心2211室
联系人:胡滨 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06日